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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丨“检察蓝”解决老陈烦“薪”事

发布时间: 2024-05-28
   老陈是个泥瓦匠,这天下午,他干完活回家的时候路过村委会门前的小广场,见围了一群人,走上前便听到:

“检察院还可以帮忙农民工要拖欠的工资呀?”

“检察官帮我们打官司收费吧?”

“打官司请律师是不是要花很多钱?”

“那我们不会写诉状,也不懂啥证据,你们有办法帮忙打官司吧?”

……

相熟的村民们七嘴八舌的围住前来送法下乡进行法治宣传的检察官,检察官热情细致地一一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老陈在旁边一直听着,心里有了主意,一直被乌云笼罩的心情此刻竟有光照了进来。

“检察官,我讨薪两年多了,这个事情你们能管管吗?”

“老乡,你遇到什么困难了,你先给我们说说。”

面对检察官的真诚询问,老陈整理思绪,将事情缓缓道来。老陈和一群工友自2021年年初开始受赵某雇佣在农村修建自建房,合作初期赵某工资结算还算及时,但2021年年底他们参与修建的两处自建房均已完工,共计11万余元的工资却一直没有结清。经工友们多次催要,赵某以房主未向其结算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工资。两年多时间,他们不知道找了多少次跑了多少趟都没有结果。

听了老陈的诉说,现场普法的检察官当即让老陈联系工友,前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司法援助,并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根据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勉县人民法院、勉县公安局等十一家单位制定的《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为能早日帮老陈们要回工资,办案检察官决定与司法机关联合办案。因该案件被拖欠的工资时间较长,赵某与老陈他们对拖欠的工资也一直没有进行核算,起诉缺失必要的证据,检察官让老陈等人先按照各自务工时间、约定日工资自行核算各自被拖欠的工资金额,同时与援助律师开展调查核实,协助老陈等人收集证据。

经与赵某了解,赵某常年承包农村建房工程,自2021年起雇佣老陈等14人为其提供劳务,赵某对拖欠14名农民工工资的事实认可,但对部分结算金额有争议,目前无能力足额支付。为尽快让老陈等工友拿到被拖欠两年之久的工资,检察机关对双方当事人金额无异议的部分,协助老陈等7人立即向县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核实检察机关收集的证据及时发出支付令;对金额有争议的部分,检察机关与法院、镇司法所联合组织双方对有争议部分调查核实,在双方对拖欠金额核对确定金额后,赵某表示因经济压力大,一次性支付有困难,承诺将分期偿还拖欠工资,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考虑到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赵某未按约定履行义务,还需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给双方当事人造成诉累。检察机关、司法所协助双方将和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根据双方和解协议及时出具民事裁定书。

“这个钱我们要了两年,赵老板一直拖着不处理也不露面,多亏有了你们,我们这下就放心了。”拿到法律文书的那一刻,老陈和工友们都高兴地笑了,两年多来那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近年来,勉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主动作为,与劳动监察、司法援助、法院等部门形成联动讨薪合力,快速处理确保劳动者及时获得应有报酬,成为劳动者讨薪维权的坚强后盾。在检察和解案件中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给达成的和解协议增加法律保障,减轻当事人诉累。检察机关用检察和解+司法确认的方式,让弱势群体用最低的诉讼成本、最短的时间有效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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