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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莅临勉县院调研指导认罪认罚从宽和“两项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 2019-11-22
 
 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吴金岭一行,在市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郭健的陪同下,莅临勉县检察院调研指导认罪认罚从宽和“两项监督”工作。
 
 
认罪认罚从宽工作
 
调研会上,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袁长春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了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真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下发了《关于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落实细则(试行)》;牵头多个部门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推进暨案件质量座谈会”;给每名检察官下发了《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通知》,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保障《刑事诉讼法》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同时汇报了在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努力方向。
 
 
“两项监督”工作
 
同时,介绍了“两项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通过拓宽思路,畅通渠道,广辟监督案源;强化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建立跟踪机制,确保监督实效等措施,建立“立案监督跟踪卡”等制度,有效开展立案监督和撤案监督工作,确保监督案件立得了、诉的出、判得准,依法及时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
 
 
吴金岭副主任听取汇报后指出,勉县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和“两项监督”工作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工作计划具体、问题分析到位,总体情况比较好。同时,要加强学习,主动担当负责,深刻领会并落实好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领导,注重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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