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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

发布时间: 2022-04-21
    

2022年第一季度,略阳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全力为略阳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服务和保障。主要办案数据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共批准逮捕44人,同比件数上升33.33%人数上升33.33%。不批准逮捕1人,同比上升100%,不捕率20%

决定起诉77人,同比分别持平。决定不起诉6人,同比上升100%,不起诉率为46.15%

(二)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情况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99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69.23%。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人,量刑建议精准化率为100%,法院采纳率为100%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同比上升200%,监督立案率为100%。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1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同比上升100%,监督撤案率为100%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9件次,同比上升12.50%,已纠正10件次(含积存),纠正率111.11%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针对交付执行、收押、出所、监管活动、留所服刑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书面纠正2件次,已纠正2件次,纠正率为100%;针对社区矫正机构监管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情形,共提出书面纠正2件次,已纠正2件次,纠正率为100%;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采纳率为100%,同比持平。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情况

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5件,同比持平,采纳5件,采纳率为100%

(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3件,同比下降57.14%,采纳3件,采纳率为100%

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情况

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比上升100%,采纳1件,采纳率100%。

(二)促进依法行政情况

发出促进依法行政检察建议1件,同比下降50%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件,同比下降47.8%,立案10件,同比下降54.5%,占受理总数的83.33%,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同比下降15%;受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同比上升50%,立案2件,同比持平,发出公告3件,同比上升50%

五、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提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同比上升300%

六、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共办理各类案件24件,占所有案件的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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