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研究

金融犯罪案件呈现五大特点

发布时间: 2024-02-27

金融犯罪案件呈现五大特点

北京朝阳:发布第八辑《金融检察白皮书》分析总结案件特点和发案趋势

2024年1月4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第八辑《金融检察白皮书》,梳理该区2023年金融犯罪案件情况,并分析总结案件特点和发案趋势。

整体情况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朝阳区检察院共受理金融犯罪案件773件1809人,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00件101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73件798人。2023年受理的金融犯罪案件数和人数与2022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2.4%和23.8%。案件类型上,从罪名来看,受理的案件主要集中在非法集资类犯罪(主要指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罪、洗钱罪、信用卡诈骗罪等。其中,非法集资类案件数量为717件,仍居于首位,受理数占同期金融犯罪案件受理数的92.8%。

随着检察机关反洗钱力度的不断加大,洗钱犯罪案件持续呈上升趋势,受理案件数14件57人,较2022年同期涨幅超130%;部分罪名呈现逐年大幅下降趋势,保险诈骗案件受理数5件12人,自2022年起连续两年降幅均超50%。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逐步提升,审结的金融犯罪案件798名被告人中有718名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89.99%,追赃挽损金额数亿余元。

案件特点

非法集资类案件宣传名目花样百出,追赃挽损难度进一步增加。一是涉案形式不断升级演变,手法多样、迷惑性强。犯罪分子紧跟社会热点锚定金融创新改革,将私募基金、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新概念作为宣传噱头,非法募集资金。二是“量身定做”投资项目,实现宣传对象“精准”收割。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信息后,针对不同群体的多元投资需求,“定制”投资项目,进行“对口”宣传。三是资金流向复杂多元,追赃挽损难度加大。

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犯罪呈现多发趋势,作案手法不断“进阶”,具有产业化倾向。一是非法经营金融业务主要集中在期货、外汇等领域,多数为团伙作案。通过成立看似正规经营的公司,在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吸引求职者,从事外汇业务。二是无相关业务资质从事证券咨询等业务案件增多。如在没有证券咨询等业务资质的情况下,寻找潜在“股民”使用统一话术推荐股票,收取服务费。三是利用专门交易平台,取证难度大、犯罪金额难以认定。犯罪过程中使用专业化的交易平台,通过获取平台后台数据的取证难度较大,犯罪金额难以准确认定。

金融诈骗案件集中在信贷保险领域,案件数量呈大幅下降趋势。一是信用卡诈骗犯罪主要形式变为盗刷、套现,犯罪链条化特征明显,形成上下游黑灰产业链。获取信息组、办理POS机等设备组、盗刷组、接收赃款并取现转账组等多团队共同合作完成犯罪,并通过减少上下游人员之间联系躲避侦查。二是“伪基站+嗅探”等新型盗刷技术利用安全漏洞“隔空取财”,增加取证难度。三是保险诈骗犯罪集中在汽车保险领域,多表现为多方合谋跨区域作案骗取保险金。因多方共谋,合力实施,保险公司往往难以发现,被动扩大了经济损失。

网络传销利用互联网传播迅速,犯罪手段愈加隐蔽,危害后果严重。一是非法传销网络化趋势明显,呈现规模化特征。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空间不受时空限制等特点,不断建立新平台实现交易模式层层传递、迅速复制。二是犯罪手段愈加隐蔽,增加侦查难度。一方面利用网络发展大量人员后采取扁平化的管理方式和相应的计酬、返利模式,另一方面故意剥离收款账户之间的关系并有意操纵,制造多个独立传销组织的假象。

洗钱上游犯罪罪名较为集中,亲友洗钱和职业化团伙洗钱“双轨并行”,洗钱手段不断升级迭代。一是上游犯罪集中在非法集资类犯罪和职务犯罪。二是洗钱主体由亲友扩展至职业化团伙,专业的洗钱犯罪团伙逐渐形成,团队成员之间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以签订合同、支付劳务费等商业化模式为上游犯罪分子提供专业化的洗钱服务。三是洗钱手段、方式日趋多样化、智能化,随着信息网络技术进步和金融创新发展,衍生出专业网络“跑分”支付平台、证券交易、互联网交易等新型洗钱方式,传统与新型洗钱手段交织杂糅,资金转移转换异常复杂,为金融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查明资金来源、性质、去向带来极大挑战。

检察履职

聚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从严打击金融犯罪,护航区域金融安全。一是以量为基、以质为本,实现案件办理“三效统一”。如在案件办理时全流程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建立与审计机构的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全面提升金融案件办理质效。二是依法惩治洗钱犯罪,让“罪”与“赃”无处遁形。如着重对“自洗钱”行为进行深入排查,通过对资金账户的实质审查,发掘出下游隐藏的洗钱犯罪线索。三是进一步畅通公检法沟通渠道,协同联动凝聚共识。如强化检察技术与司法办案对接协作,充分运用大数据资金穿透。

以依法能动履职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托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做实平等保护,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依托常态化协调联络机制,定制优化检察服务;依托“检察+行政监管”共同体,凝聚金融风险防控合力。

数据赋能融合履职,纵深推进法律监督现代化。“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在办理金融刑事案件的同时,始终保持对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的敏锐度,积极查找相关线索并及时移交至有关部门;依托大数据赋能提升检察监督履职能级。

做优做实人民至上,用心用情化解社会矛盾。探索建立“电话主动沟通、预约轮值接访、满意度实时调查”接访工作机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以公开听证促公正赢公信,针对金融犯罪拟作不起诉处理等案件建立常态化公开听证机制,邀请包括人民监督员在内的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具体认定情况及人员处理意见召开听证会;全力追赃挽损,多措并举守护群众“钱袋子”。

培育案例,擦亮品牌,锻造金融铁军。深挖案例“富矿”,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化案例思维,培育精品案例;优化检力资源,做优做强“朝阳金融检察”品牌;强化队伍建设,用好人才第一资源,构建检学共建、案例研讨、主题沙龙等交流合作机制。

(本报记者简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