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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监督范围 延伸监督触角

发布时间: 2019-08-02
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刑事执行监督新领域 

 

    略阳县地处秦岭南麓,为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担当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2019326日,略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相关单位到五龙洞镇就罪犯王某某补种红豆杉的刑罚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察。 

  王某某因采挖一级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于20181227日被略阳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为3年。同时判处补种30株人工培育的红豆杉苗木,并确保成活率达到85%以上。 

  检察干警一行先是来到王某某的补种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经过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检验,测算出补种红豆杉的成活率未达到刑罚判决要求的85%以上。经与本人谈话了解,法院对其判决的2000元罚金也一直未执行到位。实地勘察结束后,执法检察人员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合合强调:“本次联合执法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秦岭生态环境治理好、保护好的一项刑事执行监督活动。第一,执法中发现王某某的补种成活率不足,要求王某某继续加强对现有补种红豆杉的日常养护,另外要追加补种数量,保证矫正期内苗木成活率。第二,对罚金刑的履行也是社区矫正人员认罪悔过态度的体现,检察中发现王某某在判决生效后3个月后仍未缴纳罚金,若本人有履行能力且有履行意愿,应尽快到法院缴纳罚金。第三,王某某要吸取教训,放下思想包袱,认真悔改,服从社区矫正管理,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其他部门负责同志也先后作了发言。 

  王某某表示:“一定要另选生长条件好的场地再补种50株红豆杉,并确保栽种成活,迎接有关部门秋季复检。对我判处的罚金刑,我会尽快到法院缴纳,今后一定严格服从社区矫正管理,牢固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 

  本次联合执法检察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充分体现了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检察职能担当,是一次法律监督方式的创新,标志着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刑事执行监督对象和范围的有效拓展和大胆尝试。 

  图文:常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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