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2025年2月2日是第29个世界湿地日,为提高公众对湿地保护的认识和了解,略阳县人民检察院于近日联合县林业局等单位一道前往略阳县东门楼广场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向来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以“什么是湿地”“保护湿地,我们应该做些什么”等问题入手,多渠道、多层面、多角度开展湿地保护、野生动物及鸟类保护的宣传活动。向大家科普了何为湿地,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从自身做起保护湿地的相关做法,倡导大家共同爱护湿地,争做湿地生态环境的护卫者。
近年来,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与行政机关密切配合,坚持把湿地生态保护作为重点监督工作,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办理嘉陵江流域固体废物污染、非法捕捞、水污染等湿地生态治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12件。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加大湿地保护力度,践行“珍爱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湿地公约》理念,凝聚珍爱湿地共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湿地保护事业,更好地推进全县湿地保护工作,为建设“美丽略阳,生态略阳”作出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