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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妇联”推动妇女权益保障

发布时间: 2024-03-15

“妇女权益保障涉及生活、教育、就业等方方面面,但是家庭暴力是妇女权益保障的重点,我们应当下功夫做好这个领域的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检察官张瑞在办理一起受家暴妇女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时感慨道。

张某与李某婚后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李某脾气一上头就管不住拳脚,打完之后又千方百计寻求原谅,甚至称是因为太爱张某怕失去才会失控打人,张某一次次原谅、一次次失望。张某报过警,公安机关也向李某发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但收效甚微。

一天,李某又无故殴打张某,勒脖、拳打脚踢、言语辱骂,暴力殴打时间持续了数小时,张某死里逃生后对婚姻彻底失望了。可当其提及离婚时,换来的却是再一次的家暴。李某还扬言如果离婚就要和张某同归于尽,张某内心极度恐惧。婚离不了,家也不敢回。

张某走投无路向县妇女儿童维权中心求助,该中心第一时间将案件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办案检察官立即与张某取得联系并进行深入谈话。

“我真的害怕,我怕他会对我下毒手,那次我感觉自己差一点点就被她勒死了,为了儿子我得想活着……我得离婚……但他说离婚就要跟我同归于尽……”张某断断续续地说着,几度哽咽。

为了保障张某的人身安全,办案检察官协助张某向县妇联申请并获得临时庇护。

随后检察机关积极协助张某申请法律援助、协助调查取证,查明李某多次对张某实施暴力的事实,并及时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张某也摆脱了家暴“牢笼”,回归了正常生活。

个案办结了,检察官却陷入了更深的思考。张某的情况是个例吗?在“隐蔽的角落”还有多少个“张某”?

办案检察官决定对全县受家暴妇女维权情况开展调研,结合近年来家庭婚姻纠纷引发恶性案件情况,通过对公安机关接处警及制发《家庭暴力告诫书》情况、县妇联及村委会接待家暴求助、县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等情况进行了深度分析,发现长期受家暴妇女集中在农村,宥于其认知水平、自身经济能力等因素,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受家暴妇女少之又少。

为进一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略阳县检察院在联合县法院、妇联、公安局、司法局、卫健局等五部门出台《关于建立略阳县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的意见(试行)》的基础上,聘请略阳县各镇(街)17名妇联主席或副主席,组建了首批“她维权”巾帼志愿者队伍,致力于打破信息壁垒、汇聚社会合力,共筑“检察+”多重反家暴“保护网”。

3月5日,略阳县检察院特邀“她维权”巾帼志愿者对去年办理的受家暴离婚支持起诉的3名申请人进行了回访,让检察官欣慰的是,3人目前的生活状况都很平稳。

      “我们将继续协同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妇女权益保障中的作用,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她维权”巾帼志愿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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