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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以法之名捍卫英烈荣光——开展保护英烈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 2019-07-23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
    “不要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

近日,留坝县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开展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检察机关“维护英烈尊严,让英灵得以安宁”的庄重承诺。

民事行政检察部部长带领干警先后走访调查了第二十五军军部江口旧址、江口镇猴子岭红二十五军纪念碑,通过实地察看,询问镇政府、村委工作人员以及周边百姓,对军部旧址、纪念碑日常管理及维护,周边环境治理以及是否存在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

通过专项监督发现,纪念碑因地处路边,时常成为行人短暂休息、停留的地方,加之地处交通要道,往来行人络绎不绝,极易遗留行人垃圾整体环境卫生不整洁,已经影响到红二十五军纪念碑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目前,留坝县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将依法督促管理部门全面履行保护管理职责。

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作为保护英烈权益的诉讼制度,授权检察机关依法维护英雄烈士尊严荣誉和社会公共利益。留坝县检察院开展此次专项监督行动,表明了检察机关维护捍卫英雄烈士的鲜明价值导向,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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