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汉中市宁强县检察院以检察履职服务中华文化传承发展,积极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工作,与县文化和旅游部门签订《关于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落实促进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协作意见》,在宁强县羌州绣娘文化有限公司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联系点,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促进古迹遗址、红色文物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
打击文物犯罪 检察机关利剑出鞘
2021年10月,宁强交警在高速路口检查时查获了一尊无头明代石刻佛像。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冯某与阿某在四川省资中县一果园将该佛像盗走并藏在越野车中准备运往河南销赃,途经陕西省宁强县时被抓获。2022年11月,该案被移送宁强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的盗窃行为发生在四川,倒卖地在河南,两名犯罪嫌疑人均非陕西户籍。
检察官在办案中注重加强异地检察协作配合,多次往返川陕两地,及时勘查犯罪现场、核实二人运输目的、鉴定文物等级价值,进一步夯实证据基础。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3年3月,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5000元。案件办结后,宁强县检察院联系案发地检察机关移交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并由当地检察机关向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文物规范管理保护。
守护千年遗址 彰显检察担当
七盘关遗址系金牛古道上的关隘遗址,位于宁强县汉源街道黄坝驿村。该遗址始建于春秋战国时期,由人工在石壁上开凿而成,是古代军事、交通、商贸的实物研究资料,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研究价值。2014年,该遗址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陕西省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
2024年4月,宁强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七盘关遗址存在保护范围不明确、保护措施不完善、周边环境被破坏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办案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向相关单位调取文史资料、询问当地群众等方式,查明了案件事实,经审查后及时向行政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文物保护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及时采取整治措施,公示了保护范围,明确了责任人,治理了七盘关遗址周边环境。近日,宁强县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回头看”发现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保护红色文物 公益检察在行动
王家院子红军修械厂位于宁强县巴山镇,是红四方面军政治部、红军医院、兵器修配厂遗址所在,见证了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进行革命的光辉历程。2020年12月30日,该遗址被列入首批省级革命文物名录。由于长期缺乏修缮维护,导致该革命遗址南侧房屋墙体垮塌、椽柱锈蚀,有损毁灭失的风险。
2021年4月,宁强县检察院针对发现的线索,通过实地走访、向相关单位调取文史资料、向行政主管部门调取履职情况资料、询问相关当事人等方式,查明了案件事实。2021年7月,宁强县检察院向宁强县文化和旅游局、巴山镇人民政府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对王家院子红军修械厂的保护、管理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宁强县文化和旅游局、巴山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积极协商,确定修缮方案,并争取涉案文物建筑保护经费6万元,对革命遗址处濒临垮塌的房屋进行抢修,维持院落原有风貌。巴山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达成协议,房屋产权仍归个人,政府对文物进行管护,并向公众开放,发挥革命文物的教育、文化价值。随后,检察机关推动宁强县文化和旅游局投入56万元修缮保护资金,促进全县红色资源综合保护。2022年9月,宁强县检察院保护王家院子红军修械厂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陕西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凝聚保护合力 守护绿色活化石
2023年11月,宁强县检察院在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中发现,辖区某乡镇存在多株古树树根处被焚烧、古树下堆放易燃物、古树名木保护牌公示内容不完整等问题,影响了古树名木的生长和保护。检察干警通过实地勘查、走访当地居民等方式详细了解古树名木生长和保护现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切实保护好古树名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