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洋县检察院立足地理区位优势,聚焦“朱鹮”这一洋县独有的靓丽名片,以公益诉讼监督为主要抓手,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300余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3件,有效保护了“朱鹮之乡”绿水青山。同时,四大检察有机融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生态环境资源案件,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检察履职成效,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洋县检察院先后与陕西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单位会签了《关于在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关于秦岭“四宝”司法保护基地共建框架协议》《关于加强陕西长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熊猫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暂行办法》、“河长湖长、林(山)长、田长+检察长”等多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设立公益诉讼法制教育基地、检察创新实践基地、秦岭“四宝”司法保护基地,以“我管”促“都管”,形成良性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构建了“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多元保护朱鹮新格局。
多年来,洋县检察院始终如一,以检察履职主动融入“孤羽七只与谁邻”到“万鸟翱翔竞自由”的朱鹮保护生态奇迹过程之中。通过将党建“红”、生态“绿”与检察“蓝”深度融合,打造“洋光”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凝练出具有洋县特色的“朱鹮之原 ‘洋光’守护”检察文化品牌,并于2023年12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优秀文化品牌,工作经验多次被《检察日报》《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等报刊媒体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