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每一个案件。2022年7月,汉中市南郑区某企业某车间1号解析罐因故障停用,拟进行出料口管道改造和罐内防腐处理。在交叉作业过程中,由于未关闭好1号罐与其他生产罐体的联通阀门,致使其他生产罐体产生的有毒气体进入正在防腐作业的1号解析罐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企业当即陷入瘫痪。
南郑区检察院了解情况后,快速反应,组建办案团队,在依法审查案件的基础上充分调研,准确研判,将治罪和治理相结合,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开展溯源治理,根据案件暴露的安全管理问题,经过调查核实、听取意见和分析研究,向涉案企业制发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建议书,推动企业整改,完善相关安全生产机制。 “在区检察院的建议下,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11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汇编7本,形成长达246页的整改报告,层层夯实责任。”参与办理该案的检察干警董辉介绍道。
“这份检察建议书给我们企业安全生产带来了保障,给企业发展带来了曙光,企业将不负众望,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谈及事故平稳解决后的感受,该企业相关负责人感激地说道。
落实每一份建议。“抓好前端治未病,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我们长期研究的课题。”南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文安说。
近年来,南郑区检察院能动履职,先后会同区交通运输局、快递企业等就贯彻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进行多次座谈、宣讲,联合公安、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成立了“警检邮协作机制”,依托该机制成功办理一起走私毒品案件,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深入汉中德邦源建材等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等,并就抓好苗头管控、履行主体责任等提出建议;在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的同时,联合区工商联等单位,对辖区企业多次开展法治宣讲,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每一项知识产权。“我们酒厂的水质环保问题彻底解决了,青龙村的生活污水排放和垃圾集中转运管理等整治全部到位,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实施青龙河堤生态环保建设工程。”陕西黄官酒业公司生产负责人朱建军接受采访时说。
俗话说,好水酿好酒。黄官镇青龙河自然生态环境优良,该酒厂酿酒用水来自于厂院中一口具有600年历史的古水井,水井与青龙河紧邻。该企业是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其古法复酿黄酒技艺被纳入非遗保护名录,拥有专利 12 项、注册商标24个。南郑区检察院干警在调研走访时得知,青龙河沿岸存在村民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倾倒生活垃圾的问题,既影响了河道生态环境,也严重损害了酒厂的用水安全。
该院迅速调查取证、确认事实,积极联系区水利、住建、城管、环保等相关部门召开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座谈会,并针对该问题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多家行政机关积极履职。
“我镇在认真落实检察建议、开展河道周边污水、垃圾集中整治的同时,积极争取到总投资3800万元的河堤生态保护修复政策项目支持,将来工程全部竣工,会对招商引资、企业发展创造更好条件。”黄官镇党委书记常勇深有感触地说。
近年来,南郑区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知识产权检察办案联系点”,被陕西省检察院确定为“全市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单位”。该院主动融入创新驱动发展大局,组建知识产权办案团队,办理的案件涉及食品、酒水、家电、润滑油、建材、农资等多个领域;走访辖区4个工业园区和20多家具有知识产权代表性的企业,掌握情况、厘清思路;挂牌成立了南郑区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并在陕西黄官酒业公司和陕西良顺匠心实业公司设立了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通过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保护鼓励科技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