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活动针对近期宁强县综合执法局办理的数起非法捕鱼行政处罚案件,在行政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行政责任的同时,依法通过“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方式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此次共投放经检验合格的草鱼、鲢鱼等鱼苗一万余尾。
在汉江源湿地区域增殖放流,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湿地生态保护措施,对促进水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改善湿地生态环境有积极作用。近年来,宁强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新时代检察职能,积极打造“汉江源生态检察”品牌,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办案督促增殖放流鱼苗26万余尾,持续改善湿地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