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留坝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县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的隐患、盲区,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作为切入点,打造“专题部署、精准监督、社会治理、服务民生”四位一体的模式,以高质效监督助力提升留坝道路交通及运输执法法制化水平。
专题部署,推动多方联动。以最高检“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为依托,结合留坝县山区实际情况,专题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及运输执法领域护航民生民利小专项活动”。成立工作专班,形成检察长主抓,行政检察部门牵头,全院干警参与的工作模式。聚焦道路交通及运输执法中的行政违法行为、行政管理漏洞与死角,通过“作战图”将监督任务层层分解,推动部门联动,专项整治。今年6月,与留坝县交通运输局、留坝县司法局、留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会签《关于加强检察监督与交通安全和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协作配合意见》,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协作等机制,打破信息壁垒,为探索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提供制度保障。
精准监督,纠正行政违法。一是“以小见大”,从行政执法规范性入手,深挖行政机关执法办案违法线索,办理交通执法监督案件8件。针对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的受案登记表信息不全,未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超过规定期限等情形,制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书。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大队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规范法律文书制作,调查取证、事故认定等流程,提升执法办案质效。二是聚焦政府职能部门及国有企业行政违法问题开展监督,办理道路管理监督案件2件。针对留坝县汪家沟某道路修建过程中未报审水土保持方案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向县交通运输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报审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维护当地生态环境。对于国家电网留坝分公司违法占用国道进行电力施工的行为,通过检察履职督促其规范施工流程,依法依规进行报备报审,消除因施工造成的交通安全隐患。三是与留坝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组成专项督察组,对留坝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实地走访、开展座谈。全面排查“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粗暴执法”等问题,充分了解两个重点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安排部署情况。对留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件执法不规范案件进行“回头看”,确保检察监督落实落地,助推行政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化。
社会治理,巩固监督成效。以留坝地域特色为切入口,关注山区道路、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开展监督、针对部分道路存在影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被遮挡影响安全驾驶的问题,向交通运输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整治交通信号设施被违法遮挡的情形10余处。在办案中发现部分农村公路存在桥梁,涵洞限宽及载重标志缺失等问题,积极推动行政机关堵塞漏洞,提升农村公路法制化管理水平。今年8月,与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路长制办公室建立《“路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路长、检察长在各自领域解决道路安全隐患的职能作用,成立工作联络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推动落实全县145条合计1500余公里农村公路监督全覆盖,压实三级路长、道路监督员及养护员职责。
服务民生,护航出行安全。“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以解决群众身边的道路交通问题为导向,以护航群众出行安全为己任,开展学校、敬老院、医院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监督。针对人行横道线模糊不清、减速设施缺失、交通标志损坏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县7处人行横道线重新施划,增设、修缮减速设施、交通标志5处,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0余处,依法护航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出行安全。针对群众反映的城市建设过程中施工方擅自封路、堵塞交通的问题,及时与县住建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进行磋商,监督其规范城市施工占用道路的预先审批及备案程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下一步,留坝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助推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更加紧密衔接,主动融入县域平安建设,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及运输执法领域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