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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用心用情书写生态保护留坝检察“答卷”

发布时间: 2023-08-19
    留坝地处秦岭南麓,平均海拔1547米,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地之一,森林覆盖率高达91.23%,生态环境质量稳定保持全国领先,素有“绿色宝库”“天然氧吧”之美誉。近年来,留坝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心怀“国之大者”,努力打造“检察监督、行政监管、机构管理、社会参与”+“案件办理、法治宣传、生态修复”为一体的生态检察模式,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勇于向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亮剑”,为守护留坝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能动履职,四大检察协同发力。近三年,留坝县检察院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审查起诉案件2件2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18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01件,诉前整改率100%。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通过案件办理,督促相关行政单位责令停止违法占用耕地行为7处,恢复15.89亩耕地的种植条件;落实水源地保护措施4处,保护河湖岸线及湿地面积6.5亩;处理滥伐林木行为5件,恢复林地13.38亩;清理河道、农田等非指定位置堆放固体废物5000余方;整治扬尘污染大气环境问题6件,规范镇村生活垃圾转运工作,有效防治因焚烧固体废物造成的大气污染。
    多措并举,守护一方碧水蓝天。充分发挥“N+检察长”协作效能,以法治力量筑牢留坝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屏障,先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山(林)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发挥“两长”各自职能优势,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协助和技术支持、专项整治等方式,破解治理难题。组建留坝县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以及观察员队伍,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发掘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线索,不断探索“检察公益诉讼+公益志愿者”深度融合的公益保护新路径,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自治组织,促成“双赢多赢共赢”。
    精准施策,积极开展专项行动。认真落实“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检察长带头巡河1000余公里,针对非法采砂、违法占用河道等“四乱”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5件,监督行政机关平整河道岸线约2.5公里,整治河道内乱堆乱搭乱建问题23处。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对全县建设施工现场、砂石场等重点区域开展检查,针对扬尘污染大气环境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件,督促整治堆放砂石料不采取防尘降尘措施的现场5处,清理扬尘物料700余立方米。对焚烧垃圾的现象,向行政单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其规范镇村生活垃圾转运工作,整治垃圾集中存放点3处。
    抓前端、治未病,履职监督消除尾矿库隐患。针对秦岭重点保护区某尾矿库停运后一直未依法闭库销号,导致重大环境污染的现实风险及安全隐患,留坝县检察院能动履职,“抓前端、治未病”,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消除尾矿库存在的排泄涵管裂缝、库尾右侧滑坡、坝面排水沟局部破损等诸多隐患,对2万立方米尾砂全部清运,并实现对尾砂的综合利用。库区覆土约6000立方米,种植草种70余斤,昔日尾砂堆积如山,青山失色的尾矿库已是草木葱绿,旧貌换新颜。
    下一步,留坝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融合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统筹实现刑事追究、权利救济、行政监督、公益保护并举。为捍卫留坝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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