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近日,在城固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位扶养纠纷案当事人眼含热泪,连连对承办检察官说着谢谢。
当天下午,城固县人民检察院从县妇联处得知一困难妇女可能需要司法救助的线索,检察官立即联系并接待了该妇女袁某某。袁某某反映其丈夫长期断联,未尽到对自己的扶养和对儿子的抚养义务。法院判决丈夫每月给儿子700元生活费直至儿子18周岁成年,但丈夫不积极履行判决。袁某某患有腰椎间盘突出伴坐骨神经痛、棘上韧带炎(腰椎)等疾病,无法从事重活,且丈夫及其家人对袁某某有家暴行为,法院判决丈夫给予医疗费用,但丈夫也未履行判决。母子俩的生活难以维持,陷入困境。经审查,袁某某符合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条件,检察院当即启动绿色通道受理了其司法救助申请,该案正式进入办理阶段。
今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和全国妇联联合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城固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妇联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办法》出台以来,城固检察院积极作为,能动履职,主动对接县妇联、县民政局、县交警大队等多家单位,共排查出22起司法救助线索,秉着“应救尽救、能救尽救”原则,共办理涉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14件14人,发放救助金共计12万元,拟发放救助金5万元。
司法救助不仅是针对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的一项救济举措,更是一项检察为民的“民心工程”。下一步,城固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做好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工作,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更多的检察力量和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