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勉县检察院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就是数据质量的工作理念,杜绝因考核指标激励导向或考核指标不合理等因素而出现凑数案、假数据、水分数据等问题,为领导决策和办案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一是以案件质量为抓手,两套机制保障数据准确性。首先落实责任,分时段核对,保障数据准确性,其次是开展培训学习,提升信息填录水平。二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利用“案件流程性信息公开”反馈的问题,反查特定数据填录情况,利用统计审核功能锁定问题及时监督整改。三是以考评数据为目标,做好统计跟踪服务工作。统计人员通过仔细分析基层院年度目标考核细则,梳理目标考核中能从统计报表中反应的数据,制作本院年度目标数据表。对案件办理做到全程跟踪,确保目标数据无误。四是以自查自纠为依托,促业务数据质量提升。充分利用上级院开展的各项专项督查和自查自纠活动,将督查细目纳入日常数据监管,将每次自查自纠活动中涉及的数据问题整理汇总,纳入重点反查项目范围。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促进了数量质量、案件质量、管理质量,提升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