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新的监督领域和监督手段,加大对县域内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案件的监督力度,为县域绿色发展倾心尽力。
围绕一条主线,明确监督目标。围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这一主线,重点围绕域内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领域发生的损害开展工作,实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县域生态环境的目标。
明确两个抓手,提高监督水平。一手抓学习,把学习作为贯穿始终的任务。及时传达上级院相关会议精神,每周组织干警学习两次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由分管领导带头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文章,为开展监督工作打下扎实理论基础。一手抓实践,在调查事件中检验理论,发现线索。通过走访县城各个对口部门,通过借助行政机关的学习平台、了解相关领域职能职责、行政执法情况,对县主要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切实提高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水平,为以后的工作开展做好呢充分准备。
畅通三条路径,拓展监督方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内部力量,整合本院资源。在本院开展主要业务部门座谈会,增强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线索的能力。发挥上下级联动配合力量。积极参加市院组织的各次会议,听取工作指示,严格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向上级院请示汇报,并做出信息反馈及案件线索调查进展情况。学习邻县办理的典型案例,吸取成功经验,发挥检察机关的整体力量。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重点针对服务县域绿色发展进行沟通交流,达成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的共识。强化与县法院的交流。把两院交流学习作为常态,做到资源共享,在共同发现线索方面达成共识。
同时抓好宣传工作,制作公益诉讼宣传信息,加强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和人民监督员的联系,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检查开放日、宣传周、新闻媒体、略阳检察“两微一端”等多媒体方式,加强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公众知晓度。
(作者:略阳县人民检察院 庞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