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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9月汉中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发布时间: 2022-11-23
    202219月,汉中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扎实开展“三有争创”活动,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能动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汉中加快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1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57人,同比下降24.73%;不捕388人,同比下降9.77%,不捕率41.06%,同比增加4.31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1139人,同比下降22.36%;决定不起诉545人,同比上升25.29%,不起诉率为32.36%,同比增加9.49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19月,全市检

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427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0.26%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893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4.90%;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880人,采纳率98.54%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19月,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115件,同比下降32.75%,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04件,占监督数的90.44%,同比增加5.37个百分点。

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4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31人,同比分别下降44.00%下降31.11%

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21件次,同比下降4.75%,已纠正423件次,监督采纳率为100.48%,同比增加6.81个百分点。

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3件,同比下降75.00%

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5件次,同比下降50.70%,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37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105.71%,同比增加16.98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1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40人,同比上升60.00%;同期已纠正40人,占提出数的100.00%,同比减少20.00个百分点。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43件,同比上升2.14%;同期已纠正135件,占提出数的94.41%,同比减少6.31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03人,同比上升90.74%;同期已纠正103件,占提出数的100.00%,同比持平。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33件,同比上升371.43%;同期已纠正33件,占提出数的100.00%,同比增加14.29%。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2129人;办理非羁押强制措施监督提出纠正意见1件,已采纳1件。

    1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人,同比下降84.62%。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1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件,同比持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同比上升16.67%;法院同期采纳2件,占同期提出数的28.57%。法院同期审结3件,再审改变2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1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54件,同比上升31.60%。法院同期采纳348件,占提出数的98.31%,同比减少0.95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1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53件,同比上升19.34%。法院同期采纳251件,占提出数的99.21%,同比减少2.21个百分点。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1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改判1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1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7件,同比上升97.96%。法院同期采纳92件,占提出数的94.85%,同比减少3.11个百分点。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1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4件,同比上升1.37%。同期采纳74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00%,同比增加10.96个百分点。

(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情况。19月,全市检察机关提出促进依法行政检察建议182件,同比上升54.23%,采纳157件,同比上升74.44%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立案情况。1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54件,同比上升29.80%。其中,民事类立案76件,占立案总数的7.21%,同比增加3.39个百分点;行政类立案978件,占立案总数的92.79%,同比减少3.39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1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022件,同比上升25.71%。其中,发出民事公告80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7.83%,同比增加4.39个百分点;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942件,占92.17%,同比减少4.39个百分点。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632件,占比最高,为61.84%,同比减少3.6个百分点;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04件,占10.18%,同比增加2.92个百分点;国有财产保护领域41件,占4.01%,同比增加3.39个百分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1件,占1.08%,同比增加0.59个百分点;办理外领域234件,占22.90%,同比减少3.3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1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20件,同比上升5.26%,占立案数的1.90%,同比减少0.44个百分点。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8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90.00%,同比增加37.37个百分点;行政公益诉讼2件,占10.00%,同比减少37.37个百分点。

      19月,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9件,判决支持19件,占裁判案件的100.00%,同比持平。其中民事17件,行政2件。

(四)办案效果。19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土地、湿地、草原、水域21.27亩,同比下降94.97%;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330.80吨,同比下降96.48%;督促关停和整治各类企业4家,同比下降80.95%;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1万元。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1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14人,同比下降63.16%,不捕39人,不捕率为73.58%,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32.52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40人,同比下降18.36%

     (二)审查起诉情况。1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4人,同比下降45.45%,不起诉46人,不起诉率65.71%,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33.35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64人,同比上升16.36%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19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访谈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人员等开展特殊预防2次,开展社会调查200次,开展法治巡讲、法治讲座共计73次,受众人数近2万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611件,同比下降10.93%。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70件,同比上升45.30%,实际救助人数141人,同比上升29.36%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1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4人、起诉8人。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起诉37人。

(二)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19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424件,同比上升22.13%,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234件,占16.43%,同比增加4.43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190件,占83.57%同比减少4..43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297件,占20.65%;民事、行政检察类413件,占29.00%;公益诉讼检察类713件,占50.07%;案件管理类1件,占0.10%

    (三)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19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87人次,同比上升85.11%。检察长列席18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20.69%;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69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7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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