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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6月汉中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发布时间: 2022-07-20
     202216月,汉中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能动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61人,同比下降17.58%;不捕237人,同比下降9.89%,不捕率39.63%,同比增加2.11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690人,同比下降21.41%;决定不起诉331人,同比上升36.78%,不起诉率为32.42%,同比增加10.81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16月,全市检

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880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1.19%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564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5.43%;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555人,采纳率98.40%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99件,同比下降20.16%,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86件,占监督数的86.87%,同比增加0.58个百分点。

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0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22人,同比分别上升25.00%下降8.33%

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90件次,同比下降3.65%,已纠正274件次,监督采纳率为94.48%,同比减少2.53个百分点。

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件,同比下降85.71%

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5件次,同比下降44.44%,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27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108.00%,同比增加23.56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38人,同比上升58.33%;同期已纠正38人,占提出数的100.00%,同比减少20.83个百分点。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8件,同比下降5.77%;同期已纠正98件,占提出数的100.00%,同比增加3.85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4人,同比上升516.67%;同期已纠正74件,占提出数的100.00%,同比增加25.00个百分点。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6件,同比上升166.67%;同期已纠正16件,占提出数的100.00%,同比持平。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件,同比持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同比下降16.67%;法院同期采纳2件,占同期提出数的40.00%。法院同期审结1件,再审改变1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29件,同比上升57.93%。法院同期采纳229件,占提出数的100.00%,同比增加2.07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65件,同比上升50.00%。法院同期采纳163件,占提出数的98.79%,同比减少7.58个百分点。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2件,同比上升84.62%。法院同期采纳72件,占提出数的100.00%,同比增加2.56个百分点。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6件,同比上升43.75%。同期采纳45件,占同期提出数的97.83%,同比减少5.30个百分点。

(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提出促进依法行政检察建议120件,同比上升62.16%,采纳92件,同比上升84.00%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立案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67件,同比上升40.99%。其中,民事类立案50件,占立案总数的6.52%,同比增加3.58个百分点;行政类立案717件,占立案总数的93.48%,同比减少3.58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741件,同比上升41.68%。其中,发出民事公告50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6.75%,同比增加3.50个百分点;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691件,占93.25%,同比减少3.50个百分点。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483件,占比最高,为65.18%,同比减少8.43个百分点;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72件,占9.72%,同比增加2.45个百分点;国有财产保护领域30件,占4.05%,同比增加3.48个百分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5件,占0.67%,同比减少0.09个百分点;办理外领域151件,占20.38%,同比增加2.60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3件,同比上升44.44%,占立案数的1.69%,同比增加0.04个百分点。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1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84.62%,同比增加7.69个百分点;行政公益诉讼2件,占15.38%,同比减少17.95个百分点。

     16月,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3件,判决支持13件,占裁判案件的100.00%,同比持平。其中民事11件,行政2件。

(四)办案效果。16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土地、湿地、草原、水域6.94亩,同比下降98.54%;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202.7吨,同比下降97.78%;督促关停和整治各类企业4家,同比下降73.33%;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1万元。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人,同比下降63.64%,不捕18人,不捕率为69.23%,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29.60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4人,同比下降11.11%

   (二)审查起诉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7人,同比下降22.70%,不起诉31人,不起诉率64.58%,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32.16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31人,同比上升6.90%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访谈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人员等开展特殊预防1次,开展社会调查133次,开展法治巡讲、法治讲座共计51次,受众人数近2万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346件,同比22.07%。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13件,同比上升79.37%,实际救助人数83人,同比上升130.56%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4人、起诉8人。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起诉37人。

(二)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16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021件,同比上升42.20%,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157件,占15.38%,同比增加1.17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864件,占84.62%,同比减少1.17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99件,占19.49%;民事、行政检察类299件,占29.29%;公益诉讼检察类522件,占51.13%;案件管理类1件,占0.10%

(三)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58人次,同比上升141.67%。检察长列席14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24.14%;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44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7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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