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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3月汉中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发布时间: 2022-04-26

202213月,汉中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能动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1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2人,同比下降5.26%;不捕135人,同比上升14.41%,不捕率45.45%,同比增加4.62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319人,同比下降23.32%;决定不起诉137人,同比上升65.06%,不起诉率为30.04%,同比增加13.41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13月,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10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1.31%。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280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263人,占提出数的93.92%。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检察建议,法院采纳266人,占提出数的95.00%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13月,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43件,同比下降36.76%,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32件,占监督数的74.42%,同比增加0.89个百分点。

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6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12人,同比分别上升100.00%上升50.00%

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53件次,同比下降2.55%,已纠正143件次,监督采纳率为93.46%,同比增加1.74个百分点。

    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件,同比下降83.33%

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1件次,同比下降54.17%,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2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109.09%,同比增加25.76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1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6人,同比下降33.33%;同期已纠正3人,占提出数的50.00%,同比减少105.56个百分点。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3件,同比上升30.30%;同期已纠正43件,占提出数的100.00%,同比减少3.03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9人,同比上升866.67%;同期已纠正29件,占提出数的100.00%,同比持平。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1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同比上升100.00%,法院同期审结1件,再审改变1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1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4件,同比上升79.31%。法院同期采纳104件,占提出数的100.00%,同比增加34.48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1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5件,同比上升63.46%。法院同期采纳70件,占提出数的82.35%,同比增加36.2个百分点。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1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4件,同比上升126.67%。法院同期采纳28件,占提出数的82.35%,同比增加2.35个百分点。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1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0件,同比持平。法院同期采纳12件,占同期提出数的60.00%,同比减少25.00个百分点。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立案情况。1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72件,同比上升56.96%。其中,民事类立案17件,占立案总数的4.57%;行政类立案355件,占立案总数的95.43%

(二)诉前程序情况。1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79件,同比上升63.36%。其中,发出民事公告20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5.28%;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59件,占94.72%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62件,占比最高,为69.13%,同比减少14.96个百分点;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4件,占6.33%,同比减少2.76个百分点;国有财产保护领域38件,占10.03%,同比增加9.58个百分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2件,占0.53%,同比增加0.53个百分点;办理外领域53件,占13.98%,同比增加7.62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1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7件,同比上升133.33%,占立案数的1.88%,同比增加0.55个百分点。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行政公益诉讼2件。

13月,法院作出一审裁判3件,判决支持3件,占裁判案件的100.00%,同比持平。其中民事2件,行政1件。

(四)办案效果。13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土地、湿地、草原、水域5.9;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52.6吨;督促关停和整治企业1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1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人,同比上升14.29%,不捕7人,不捕率为53.85%,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8.4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8人,同比下降11.10%

(二)审查起诉情况。1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0人,同比上升100.00%,不起诉25人,不起诉率71.43%,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41.39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7人,同比上升21.40%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13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访谈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人员等开展特殊预防1次,开展法治巡讲1开展法治讲7次;开展社会调查65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接受群众信访案件167件,同比下降16.99%。受理国家司法救助47件,同比上升67.86%,实际救助人数10人,同比下降9.09%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1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2人、起诉2人。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起诉16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61件。

   (二)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13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479件,同比上升49.22%。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55件,占11.48%,同比减少2.54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424件,占88.52%,同比增加2.54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27件,占5.64%;民事、行政检察类170件,占35.49%;公益诉讼检察类226件,占47.18%;案件管理类1件,占0.21%

(三)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13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4人次,同比上升1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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