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查自纠情况
1.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共组织开展两轮谈心谈话,按照“五必谈”“六个重点”要求,应参加谈话干警112人,实际谈心谈话112人,覆盖率100%。
2.做好个人事项报告填报。市院机关在编在职112名干警全部填写了《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并撰写了自查报告。汇总异常填报 12 件12人,其中,涉及干警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情况类9件9人;涉及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久执未果、执行失范情况类1件1人;涉及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类合计2件2人。
3.核查处理情况。印发《致全市检察干警及家属的一封信》 ,组织全体干警学习《陕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讲清政策处置流程,兑现自查从宽政策,运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处理干警1件1人。
4.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及《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5月20日,市院党组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市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均按照六个方面进行了对照检查,深刻剖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的措施举措,并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整改。市院机关7个在职党支部依照《通知》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均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组织查处情况
1.举报线索核查。截至5月31日,市检察院接收全国平台、省教整办、省第八指导组、市教整办转来线索136条。其中,违法违纪线索7条、范围外线索3条,已全部办结;涉法涉诉问题线索126条,已办结111条。
2.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聚焦“各级交办线索中办结但群众仍反复举报”“有黑无伞”“黑大伞小”等突出问题,市检察院自查案件2件,均未发现有以上情况。
3.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制定印发《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工作方案》,对2018年至2021年3月31日办理的不批捕、不起诉、改变公安机关定性、撤回起诉、判决无罪的12件重点案件开展交叉评查,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
4.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采用分类研判、集体讨论、个案甄别等方式,对排查出2018年以来未办结的4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逐案确定包案领导、责任人,落实化解责任,制定化解方案,全面开展清理化解工作,目前4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
5.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市检察院专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各类案件473件,未发现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6.智能化数据排查。经核查,未发现检察人员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问题。对接市市场监管局和省检察院,对112名干警,270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是否担任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股东及违规借贷问题进行排查,共有15条信息,涉及干警2 人,家属13人,经核查认定发现违规情形1件。
7.队伍建设巡查。队伍巡查。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队伍建设巡查第二巡查组于2021年5月10日至5月19日,对我院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巡查。反馈问题14个,已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
三、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1.严肃整治贯彻落实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印发《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学习宣传“三个规定”工作方案》,编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手册》,举办“三个规定”专场检察论坛,坚持逐月分析工作进展并进行通报。认真开展2018年以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倒查和线索排查,发现违反“三个规定”情形2件,按照“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处理2人。制发《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并在检察办案活动中全面适用,出台《汉中市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强化监督问责,推动制度落实。
2.严肃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与违规参股借贷问题。市院机关共核查检察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信息382人,发现问题线索18人,甄别认定问题1个,整改问题 1个;涉及干警1人,按照“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处理1人。制定下发《汉中市检察院检察干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规定(试行)》,全面落实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报告备案制度,完善日常报告和教育管理。
3.严肃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成立市检察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下发《关于印发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整治自查工作提示的通知》,经自查,没有“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情况。
4.严肃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成立整治排查工作小组,制定市检察院《开展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排查整治工作实施办法》《问卷调查》《告服刑人员家属的一封信》等资料。联合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对汉台、宁强、勉等县区1990年至2020年间办理的减假暂案件中“九类案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样评查,并进行工作督导检查。
5.严肃整治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市院机关共摸排离任检察人员92人,其中,退休85人、辞职6人、辞退1人。共发现异常情况1件,经核查认定,按照人员管理权限移送市司法局1件。制定下发《关于规范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离任后从业行为的工作办法(试行)》,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离任检察人员从事律师职业信息互通机制的意见》《关于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或其他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常态化信息通报、经商信息查询机制。
特此公告。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