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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2-20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219日在汉中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刘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持续开展纵向有进步、横向有站位、工作有品牌“三有”争创,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服务保障深化“三个年”活动和生态城市建设,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检察工作现代化汉中实践迈出坚实步伐。

一、坚持政治引领,筑牢政治忠诚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领学促学,开展宣传宣讲,抓好培训轮训。落实全会《决定》和市委全会部署,深化检察改革,举办全市检察长研讨班,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提出68项检察服务改革措施。扎实推进市委、省检察院改革创新项目,落细落实检察机关自身改革任务。

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重要内容,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定期重温研讨,自觉对标对表。常态化开展检察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活动,深入推进寻访文物古迹、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活动,举办陕甘川秦蜀古道保护联席会议,服务文化汉中建设。勉县检察院在武侯墓博物馆设立工作站,留坝检察院打造栈道保护e站,聚力守护文物和文化遗产。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若干措施》,开展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细化66项任务分工。认真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制定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86件次。两级院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当好法治参谋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18条措施,紧扣“六项纪律”推进以案促学、以训助学,落实“一岗双责”,做实述职述廉,切实做到时时警醒、事事对照、条条落实。健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长效机制,积极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激励检察人员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勤奋工作、放手干事。

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汉中市委和最高检党组巡视省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细化85项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与市委巡察办会签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认真做好市委联动巡察配合工作,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以巡视巡察整改建机制、转作风、严纪律、保安全、促发展

二、坚持依法履职,服务发展大局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认真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坚持惩防并举、宽严相济,始终保持“严”的震慑,依法起诉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291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52人。注重发挥“宽”的教育感化作用,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6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74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4人。依法规范和加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检察侦查工作。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制定服务保障深化“三个年”活动25条措施,持续推进检察“护企业、助创新、促发展”活动,办理各类涉企案件451件,依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85人,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461万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汉台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做法被《陕西省营商环境建设白皮书》推广。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优化秦创原检察保护体系,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66件。与市中级法院、市市场监管局会签《汉中市秦创原地理标志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合作协议》,持续加大对“汉中仙毫”“城固柑橘”“略阳乌鸡”“镇巴腊肉”等地标产品检察保护,助力老品牌打得更响、传得更广。

保障生态城市建设。组建大熊猫(朱鹮)、两汉三国文物保护等办案团队,持续落实“林(山)长、河(湖)长、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办理生态环境监督案件751件。围绕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秦巴生态、秦蜀古道等开展跨区域协作保护,与川甘鄂豫等毗邻地区检察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协作机制,汇聚多方保护合力。洋县检察院在朱鹮生态园设立检察保护站,略阳检察院协同甘川检察机关开展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佛坪检察院践行预防性理念保护大熊猫栖息地生态环境。

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办理涉检信访案件1264件。深化检察职能基层“双进”,西乡检察院通过在全县17个镇办设立服务站,打造群众身边的检察院。认真落实平安稳定督帮要求,全市两级院联系108个镇办、包抓686个村(社区)、下沉干警985人次,深度融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结合办案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34件,51件检察建议获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三、坚持人民至上,做实检察为民

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持续强化司法保障,依法起诉涉农领域犯罪146人。深入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1件,助力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0件。推行司法救助+”多元化救助模式,41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78万元。镇巴检察院多元联合司法救助做法被最高检肯定。

保护特定群体权益。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联合市妇联出台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意见,在全市部署开展母婴设施建设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以民事支持起诉助力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群体依法维权,办理案件364件。深化稳就业治欠薪专项监督,帮助1713名群众追回欠薪1114万元。

当好未成年人检察卫士。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68人,起诉109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起诉涉罪未成年人118人,不起诉102人。联合市民政局、团市委等14个部门,协同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综合治理。城固检察院以民事支持起诉方式帮助因虚假宣传视力矫正权益受损的未成年人依法维权,做法被省检察院肯定。汉台检察院被确定为陕西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办好惠民利民实事。守护钱袋子安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7人,协同追赃挽损200万元。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协同推进医保领域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挽回经济损失154万元。守护网络安全,依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57人。守护舌尖上安全,起诉涉食药安全领域犯罪12人,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提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4

四、坚持客观公正,提升监督质效

协同发挥法治监督作用。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195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36件,依法监督纠正“减假暂”、刑罚执行和监管行为708件,对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10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74件。坚持纠错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9件,不予支持监督申请48件。对不起诉案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302件,行政机关对290人作出行政处罚,防止“不刑不罚”。

强化司法办案制约配合。健全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前介入侦查70件,退回或自行补充侦查415件,批捕740人、起诉1998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9人、追加起诉33人。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一审出庭支持公诉1556件、二审出庭77件,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14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件,其中市检察院抗诉苏某故意杀人、强奸、盗窃案,最终由有期徒刑改判为死缓。

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围绕生态环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立办公益诉讼案件516件,服务绿色循环,传承汉风古韵。针对食品药品安全、无障碍设施建设等问题,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73件。深化军地协作,加强与西安军事检察院、驻汉空军某部队沟通协作,切实维护国防安全。南郑检察院以检察建议督促落实军人优先优待政策。

坚持“四大检察”协同推进。做优刑事检察,依法惩治犯罪、尊重保障人权,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活动监督等案件6364件。做强民事检察,维护合法权益、守护民生民利,办案1148件。做实行政检察,强化精准监督、化解行政争议,办案917件。做精公益诉讼检察,健全办案规范、汇聚保护合力,办案1011件。做好“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办理相关案件209件。

聚力提升法律监督办案质效。落实“三个善于”要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将释法说理、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努力在法理情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7195件,其中主动监督履职13335件。33个案(事)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事)例,6件检察建议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或通报表扬。

五、坚持强基固本,加强自身建设

不断提升队伍素能。协同组织部门,持续推动基层院党组副书记配备工作。遴选入额员额检察官16名,招录公务员19名。加强与无锡检察机关合作交流,持续抓好“火种计划”,与西北政法、陕西理工等加强检校合作,举办川陕甘结合部检察研讨会,组织检察业务沙龙,分层分类培训3738人次,着力培养会办案、会写文章、会讲课的人才骨干。30个集体、47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25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检察系统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其中,宁强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模范检察院,10名干警荣获全国检察业务能手和全省模范检察官、三秦最美检察人称号。

聚力深化改革创新。对标落实市委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落实举措,服务改革大局。市检察院“检察+”守护“汉江源”被评为全省改革优秀案例。宁强检察院行政检察助力行政综合执法改革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改革创新项目以大数据赋能检察工作,7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被最高检推广。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深化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落实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有关事项655。坚定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查处违纪违法干警5人。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落实从优待检政策,深化“我为干警办实事”活动,培树表彰先进典型,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持续深化“三有”争创。系统推进“一院一品牌”建设,着力打造检护天汉系列品牌矩阵。汉台检察院“汉之枫”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讲好汉中检察故事,办好《汉中检察》专刊,在《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核心媒体刊发稿件214篇,发布新媒体信息10万余条,汉中检察机关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阵地建设三十佳”。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评为2024年度优秀单位。

六、坚持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民事检察工作,邀请代表参加检务活动497人次。两级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5次,办结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民营经济法治需求等代表建议45件。协助省检察院,组织21名在陕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视察汉中检察工作。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向政协通报工作,办结政协提案8件,诚恳听取意见建议,经常性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公开听证、调研观摩和座谈交流等检务活动191人次。积极争取政协支持,7个县区检察院建立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汇聚检察监督与政协监督合力。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有争议有影响的案件,举行公开听证409件次。畅通接受外部监督渠道,邀请人民监督员515人次参与检察办案312件次。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发布案件信息2969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检律协作,受理律师阅卷826件次。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与发展,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得益于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市监委和市中级法院制约配合,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检察理念更新转变还不到位,就案办案、简单办案仍然存在;二是服务汉中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的力度仍需加大,实效性需持续加强;三是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不够,法律监督质效有待提升;四是检察履职能力还不适应新要求,队伍建设需持续推进;五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有薄弱环节,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还要持续完善。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决不辜负全市人民的期望。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若干措施》,按照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部署,深化“三个年”活动,服务保障“六个聚力、六个发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为建设生态城市、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国家战略腹地重要节点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汉中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把准正确方向。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健全“四个以学”长效机制,巩固提升“第一议题”学习成效,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加强请示报告工作,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政治和法治一体践行,常态化开展红色“寻保传”,一体推进文化“寻保传”

二是持续强化大局意识,践行使命担当。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健全检察机关深度融入综治中心机制,以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检察双进为载体抓手,做细做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力维护安全稳定。持续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实秦创原检察保护,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当好秦巴生态检察卫士,加强历史文化保护,聚力打造文化汉中、美丽汉中。

三是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监督质效。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持续完善党的建设、一体履职、协调联动、协同治理机制,健全法律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衔接机制,深化跨区域检察协作,加快构建具有汉中特色的新时代法律监督机制。推进四大检察业务融合,依法提升监督、诉讼、治理效能。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规范检察权运行。持续做优检察建议“陕西方案”,以检察建议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四是持续夯实发展基础,锻造过硬队伍。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全面提升政治素养、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深化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大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持续深化“三有”争创,奋力追赶超越,推动汉中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迈出新的更大步伐

各位代表,实干成就伟业,奋斗开创未来。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干字当头、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汉中新篇章不懈奋斗!


用 语 说 明

 

1.“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简称红色“寻保传”)(见报告第2页第13行)。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革命文物的重要指示精神,20214月开始,省检察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汉中检察机关扎实开展专项活动,截至2024年底,寻访革命旧址135处,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8件,推动纳入革命文物名录34处。

2.“寻访文物古迹、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简称文化“寻保传”)(见报告第2页第14行)。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202411月开始,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寻访文物古迹、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主要任务是用心“寻访”,组织干警排查掌握文物古迹保护现状;用力“保护”,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综合司法保护;用情“传承”,编发典型案例,讲述办案故事,加强法治宣传,以法治力量守护中华文脉。

3.宽严相济(见报告第3页第17行)。是我国重要刑事政策,强调依法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宽严相济的首要前提是严格依法,宽不是法外开恩,严不是法外加重。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检察机关严惩严重犯罪绝不动摇,增强“严”的威慑力,同时规范“宽”的一面,对符合条件的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置,做到“宽严有据、宽严有度、宽严相济”。

4.“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见报告第4页第2行)。20242月起,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聚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体推进涉企犯罪惩治、知识产权保护、诉讼活动及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加强企业产权执法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5.秦创原检察保护体系(见报告第4页第9行)。省委、省政府启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后,汉中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市委、省检察院工作要求,出台《关于服务保障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与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签订《服务保障秦创原(汉中)创新促进中心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设立秦创原汉中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工作站、联系点,积极融入秦创原建设。截至目前,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1个、工作站6个,在16家企业设立联系点,构建起秦创原检察保护体系。

6.检察职能基层“双进”(见报告第5页第3行)。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2023年,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线下进综治中心、线上进城乡社区”的检察职能基层“双进”工作以来,汉中检察机关积极延伸履职触角、拓展线索来源、提升监督质效、促进基层治理,“面对面”为群众提供检察服务,打造群众身边的检察院。

7.检察建议(见报告第5页第6行)。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一种方式,包括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再审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发现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具有法定再审情形时,向同级法院提出启动再审的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对履职中发现的执法司法机关的违法行为或者重大隐患,向有关部门提出纠正违法的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检察机关可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针对社会治理工作存在的违法犯罪隐患、管理漏洞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建议。

8.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见报告第5页第10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推动提升土地执法查处效率。20214月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持续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主要内容是以“违法乱占耕地”非诉执行监督为重点,从行政非诉执行受理、审查、执行入手,开展监督工作,切实破解土地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执行难问题,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9.“司法救助+”多元化救助(见报告5页第12行)。针对司法救助中存在的救助主体单一、救助资金渠道狭窄、救助方式有限等问题,汉中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打造检察机关主导、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参与的“司法救助+”多元化救助模式,实现救助主体、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救助资金多元化,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确保救助效果最大化、长效化。

10.“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见报告第5页第15行)。20242月起,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1.民事支持起诉(见报告第5页第17行)。是指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益遭到侵害,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可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协调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2.“三个善于(见报告第7页第18行)。最高检提出检察办案要把握好“三个善于”,即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三个善于”既是司法办案的认识论也是方法论,旨在引导检察人员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13.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见报告第8页第19行)。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2015年中办、国办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下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上述三份文件简称“三个规定”。

14.“一取消三不再”(见报告第8页第21行)。202410月,最高检提出,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上。

15.“三个管理”(见报告第11页第22行)。是最高检提出的检察管理新要求,强调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三个管理”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抓手是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6.检察建议“陕西方案”(见报告第12页第2行)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平安办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见》,构建了陕西“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社会化工作格局,为检察建议落地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被最高检作为“陕西经验”向全国推广。汉中检察机关不断强化与相关部门和行业领域的协作配合,持续优化检察建议办理社会化工作格局,进一步做优“陕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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