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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湿地绿肾” 守护汉江水生态安全

发布时间: 2025-04-03
    日前,陕西省城固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再次来到南沙河上元观镇与董家营镇交界的河道,对原河道内填埋垃圾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进回访。在河堤边,附近的村民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你们去年调查完,很快就有清理队把河道内的垃圾清理干净了,河道内再也没有垃圾的恶臭味。”

  20243月,城固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南沙河河道内有人大量填埋垃圾的线索。由于该河道位于陕西省汉江湿地省级保护区内且临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属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城固县检察院迅速成立了检察官办案组开展调查。

  经现场勘验发现,填埋固体废物地点位于汉江支流南沙河西侧,共有垃圾填埋坑4处,总体积约400立方米。其中,3处表面覆盖有沙土,隐蔽性很强;1处大坑无沙土覆盖,垃圾裸露在外且散发出恶臭。“这些垃圾如不及时清理,待汛期来临,不仅会影响河道的行洪安全,还会造成更为严重的生态环境污染和饮水安全问题。”检察官说道。

  经调查,该处垃圾多是当地某村负责转运垃圾的村民将收集到的各种垃圾转运到河道内填埋。为了尽快消除河道内垃圾带来的隐患,凝聚保护合力,城固县检察院邀请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和群众代表来到案件现场。检察官对案件情况进行介绍,对此次污染问题可能造成的各种危害作出了详细说明,并向有关部门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随后,城固县检察院组织参与人员就如何科学、有效地解决污染问题及如何进行源头治理召开公开听证会。

  “镇环卫部门收取的垃圾费用太高了,外出务工的村民不愿意交,在家务农的村民又觉得负担太重,村上也没有经济实力承担。”听证会上,群众代表反映道。办案检察官对案件基本情况、办案经过、法律适用等进行了阐述说明,本着“疏堵结合”的办案原则,就如何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最终,大家达成共识。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均表示,会严格依法依规迅速进行整改,同时针对问题产生的根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此类问题返潮、回弹。

    听证会后,属地镇政府立即责成镇相关领导对污染问题进行治理,将掩埋的固体废物全部清运处理,所有坑洞均回填至河道行洪标准要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实时监测以及取水采样检验,未发现水质污染问题。城市管理部门加快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垃圾转运工作外包第三方公司,减轻群众生活负担,解决一些乡村处理垃圾能力弱的现状。20245月,整改工作全面完成。案涉乡村固体废弃物转运工作运转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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