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城固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南沙河河道内有人大量填埋垃圾的线索。由于该河道位于陕西省汉江湿地省级保护区内且临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属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城固县检察院迅速成立了检察官办案组开展调查。
经现场勘验发现,填埋固体废物地点位于汉江支流南沙河西侧,共有垃圾填埋坑4处,总体积约400立方米。其中,3处表面覆盖有沙土,隐蔽性很强;1处大坑无沙土覆盖,垃圾裸露在外且散发出恶臭。“这些垃圾如不及时清理,待汛期来临,不仅会影响河道的行洪安全,还会造成更为严重的生态环境污染和饮水安全问题。”检察官说道。
经调查,该处垃圾多是当地某村负责转运垃圾的村民将收集到的各种垃圾转运到河道内填埋。为了尽快消除河道内垃圾带来的隐患,凝聚保护合力,城固县检察院邀请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和群众代表来到案件现场。检察官对案件情况进行介绍,对此次污染问题可能造成的各种危害作出了详细说明,并向有关部门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随后,城固县检察院组织参与人员就如何科学、有效地解决污染问题及如何进行源头治理召开公开听证会。
“镇环卫部门收取的垃圾费用太高了,外出务工的村民不愿意交,在家务农的村民又觉得负担太重,村上也没有经济实力承担。”听证会上,群众代表反映道。办案检察官对案件基本情况、办案经过、法律适用等进行了阐述说明,本着“疏堵结合”的办案原则,就如何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最终,大家达成共识。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均表示,会严格依法依规迅速进行整改,同时针对问题产生的根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此类问题返潮、回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