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专门化把好“融合关”。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汉中市检察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将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并结合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谋划。同时,立足地域特点,相继组建上下一体履职的“大熊猫公园(含朱鹮)保护”“汉江源保护”“秦岭生态保护”“两汉三国文物保护”专业化特色团队,吸纳“四大检察”业务骨干,动态优化“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检察技术人员+司法警察”专业办案结构,全流程办理生态环境“四大检察”案件,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专门化建设。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佛坪县检察院在办理王某、谢某非法捕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多鳞白甲鱼(野外种群)案件中,成立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办案团队,在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推动行为人承担生态环境资源受损民事责任,并就存在的行政执法问题,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形成了打击、监督、预防、修复“四位一体”的保护格局。
凝聚同心力把好“协作关”。“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汉中市检察机关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拓展与行政机关合作维度,依托“林(山)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联合走访、调查协助、案件会商等方式凝聚保护合力。深化“志愿者+检察监督”公益保护模式,积极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生态环境检察相关检务活动。同时,不断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的行业专家学者等参与案件调查、磋商及对生态环境修复情况进行专业评估等方式,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检察案件高质效办理。畅通衔接转化通道,积极做好代表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转化。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珍贵遗产,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蕴含丰富的遗传多样性。留坝县检察院针对损害国家特级保护古树(3300年银杏树)安全生长的行为,通过提出检察建议、邀请第三方实地评估整改成效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对案件中发现的古树保护问题,积极向人大报告,并通过检察建议与代表建议双向转化的方式,合力推动了政府职能部门对县域内全部古树名木的保护。
突出地域化把好“监督关”。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汉中市检察机关立足本地“两山两江”地域特点,在全市部署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护民生”“服务‘三农’工作 促进乡村振兴”等专项监督活动,有效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深化协同监督,接续举办陕豫鄂毗邻地区检察机关保护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环境联席会议,聚力守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与毗邻地市检察机关会签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检察“一体履职”“融合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