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以《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切入,结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要求,深入阐释该法的立法目的、意义、基本框架以及国家从严打击的相关措施。针对服刑罪犯认知特点,重点围绕“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软暴力”等核心概念,通过“套路贷”“村霸”“软暴力”三个涉黑恶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案,生动剖析了有组织犯罪的特征、社会危害及法律后果。检察官特别强调,国家对有组织犯罪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从严态势,告诫服刑罪犯一定要清醒认识黑恶犯罪的危害,深刻反思犯罪根源,坚决与黑恶犯罪划清界限。
“原来‘软暴力’行为也是犯罪”“之前有罪犯写认罪悔罪书说:‘只是进他家住了几天,又没抢又没打的,怎么就侵犯人身自由了?怎么就是犯罪了?’一些罪犯对自己的罪行认识不到位,认为自己没罪,通过此次宣讲,有效纠正这种想法,很好地缓解了我们的监管压力”。检察官选取贴近生活的案例生动明晰,不仅引起了服刑罪犯对自身犯罪行为的重新检视,也受到了监狱干警的欢迎。活动结束后,多名罪犯主动撰写反思材料,表达了对自身犯罪行为的深刻反思和悔恨,并表示一定要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减刑出狱。
活动尾声,检察官向全体涉黑恶罪犯提出三点期望:一要敬畏法律,真心悔改,深刻认识黑恶犯罪对家庭、社会的巨大危害,以法律为镜,端正改造态度;二要踏实改造、重塑自我,通过改造树立正确人生目标,重塑人生价值;三要心怀希望,规划未来,出狱不是终点,而是新生的起点,通过积极参加“三课”学习教育,为回归社会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