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意见》下发后,汉中市院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组织学习并多次开展研讨,切实统一思想认识,从树立融合理念、打破部门壁垒、建立健全机制等方面提出加强监督手段、监督资源、办案方式融合的具体措施,确保准确领会文件精神及上级工作要求。
《方案》明确,紧紧围绕促进“四大检察”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融合发展工作要求,结合汉中检察实际,确定“六项机制一个体系”:重点领域检察业务集中办理机制、案件线索跨部门移送机制、业务信息交流共享机制、监督手段融合运用机制、上下一体化检察监督机制、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和跨部门办案组织体系建设。
《方案》要求,打破部门壁垒,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检察等重点领域检察业务集中办理、案件线索跨部门移送、组建跨部门办案组等工作实践。强化融合监督,以案件审查、调查核实、立案侦查“三查”融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以依法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责任“三责”融合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制发检察意见建议、提起相关领域诉讼、移送违纪违法线索“三法”融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为推动融合发展取得实效,汉中市院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在案管办设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内设机构推进落实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