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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后,还促成服判罢访?

发布时间: 2021-10-28
      近日,随着和解协议的签署,崔某夫妇与略阳县某镇政府及某村委会持续二十余年的民事、行政纠纷,与略阳县公安局、汉中市公安局持续数年的治安处罚纠纷得到“打包”化解。

修路占地要补偿,多次阻拦施工被治安处罚

20177月,因修建通村联网道路占用自家部分林地,要求补偿未果,崔某夫妇多次阻拦施工。201711月,施工人员再次进场施工时,崔某夫妇辱骂拉扯工作人员、封堵道路,导致施工现场秩序混乱。民警接警赶赴现场,因崔某夫妇等拒绝服从民警指令,民警遂将崔某夫妇等人传唤至派出所,经调查取证,略阳县公安局决定对崔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对崔某妻子行政拘留8日。崔某夫妇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汉中市公安局复议后决定维持行政处罚决定。崔某夫妇仍然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上诉和申请再审,要求撤销治安处罚决定,均未得到支持。崔某又申请汉中市人民检察院监督。

检察长办案,深入了解案里案外矛盾纠纷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惠春霞带领办案组在阅卷过程中,不仅查明崔某与略阳县公安局存在的治安管理处罚纠纷,其承包地因修路被占存在补偿纠纷,还查明了1994年以来,崔某与他人为山林使用权争议持续信访,2005年以来,崔某因民办教师政策性清退后,为补偿问题不断信访,除此之外,崔某还与镇、村工作人员存在多起纠纷,系信访老户。

实地走访涉案现场,和镇、村工作人员数次沟通座谈后,在案件分析会上,惠春霞提出,公安机关对崔某和周某作出的治安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本案是占地补偿引发的纠纷,如妥当处理,持续20余年的纠纷有打包化解的可能。针对崔某诉求和相关争议,办案组将保护权利监督权力充分结合,一方面释法说理,指出其行为违法被处罚适用法律的正确,对其提出的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了解答,表明检察机关维护公正司法的决心。另一方面,对崔某的其他纠纷,积极协调,提出建设性解决方案,并通过举行公开听证会,让人民监督员、基层组织代表等进行评判。但苦口婆心的劝说并没有改变崔某的想法,崔某仍要求认定略阳县公安局治安处罚决定违法。202012月,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

跟进回访久久为功,多方协作合力促成服判罢访

案虽结,纠纷未了,不支持监督申请送达后,汉中市检察院继续跟踪回访,寻找契机力争案结事了政和。在春节、崔某六十岁生日等时节,办案组通过实地走访、当面沟通、电话交流等方式与崔某积极联系沟通,逐渐消除崔某心中的积怨和侥幸心理。在此情况下,惠春霞检察长和王衡副检察长积极协调略阳县委政法委、当地镇党委等单位,经过多次沟通,202110月,崔某夫妇最终与某镇政府、某村委会达成一揽子解决争议的和解方案,并提交了息诉服判承诺书,还撤回相关控告和信访材料,持续二十余年的数起行政、民事纠纷一并得到打包化解。

崔某与略阳县公安局、某镇政府等行政、民事纠纷一揽子化解案,是汉中市检察机关落实检察长包案化解行政争议,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办实事的展现,也是汉中市检察机关履行行政检察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参与诉源治理,争创三有的又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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