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有效遏制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按照省院、市委统一部署,汉中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动员部署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为期两年,2020年5月底前完成学习动员、自查自纠;9月底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启动实施改革措施;12月底前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2021年,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专项整治以市检察院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直属事业单位相当于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主要整治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利用司法办案、项目决策、干部人事、审批监管等职权或职务影响,采取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在工程建设、矿产开发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其他人员同步参加教育。
开展专题学习。市院党组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组织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项整治学习动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以近年来全市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为镜鉴,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强化理想信念,增强纪法敬畏。
开展自查自纠。各党支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十九大以来个人负责实施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特别是涉及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事项的部门党支部,要列出项目清单,明确负责人,逐一查找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问题,写出自查报告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说明,作出不插手干预的承诺。
完善制度机制。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制度。认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查办的矿产开发领域案例,分析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为修订矿产开发审批、管理制度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完善矿产开发领域审批、管理制度。结合检察机关“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和填报工作,修订完善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制度。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驻市院纪检监察组设置举报电话、网络邮箱,利用汉中检察“两微一端”等平台对外公开。驻市院纪检监察组多种渠道受理问题线索,对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定期梳理排查,建立专门台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核查处置。在办理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违法案件中,发现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按照相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构处置。
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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