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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检察院六项举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9-03

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进驻陕西开展督导工作以来,汉中市检察院聚焦督导组三次对接会和反馈会要求,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以“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为主要内容,制定整改方案,列出具体整改清单,深入扎实开展翻查、起底,自查剖析和问题整改工作。

一是狠抓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市院党组高度重视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先后4次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深化对专项斗争重要意义的认识,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方案和措施。813日,市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动员暨工作推进会,专门对中央督导问题整改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原则,提高站位,强化责任,狠抓整改工作落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化办案攻坚,坚决“破网打伞”,重拳“打财断血”,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是围绕中心,深化办案攻坚。积极配合做好省级督办4起重大涉黑案件的督导工作,成立重大涉黑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和包案专班,加强指导,每周会商,确保疑难问题及时解决。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充分利用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加大对查封、扣押、冻结判处财产刑的监督力度,做好检察环节财产处置工作。把“打伞破网”和依法严惩同步推进,严格落实“一案三查”“签字背书”等制度,加强与同级纪委监委线索双向移交反馈。截止目前,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在办案件审查、已办案件翻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已获取的123条案件线索,全部移交纪委监委及扫黑办。

三是自査剖析,精准查找问题。市检察院从政治站位、案件质量、提前介入、沟通会商机制、纪律意识五个方面深入査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要求全市两级院主动认领,对照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改、全面改、彻底改,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对7241件刑事案件进行了翻查,排查出31条犯罪线索,发出4份检察建议,对镇办及村(社区)“两委”委员等9982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情况进行查询,查出有前科人员33人。

四是坚持标准,强化督导检查。市院严格落实“八个必须”和“两个统一”的硬性要求,对办案业务统一把关指导;对10起重点涉恶案件、10起涉黑案件由市院领导挂牌督办,提高办案质效;对办案工作统一调度指挥,从全市两级院调配14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办案人员,协助涉黑案件办理;对县区院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通报,加大对下指导力度。

五是做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把握宣传工作的“时效度”,严格按照宣传报道工作纪律发布信息,利用检察机关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集中报道专项斗争重大成果,营造了更为浓厚的舆论氛围。配合市委扫黑办和宣传部门进行扫黑除恶知识宣讲,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通过院坝会、连心卡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止目前,共在各类宣传阵地收到群众举报案件线索70余条。

六是加强协作,提升工作效率。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提出的涉黑恶案件进展缓慢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不定期对重大案件进行会商,及时解决办案中的具体问题。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制定了《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定》,对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侦查的同时同步上案、同步介入进行了规范。县区院也充分发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和“捕诉一体”制度优势,提升了工作效率,汉台区余彦新等121人涉黑案件和西乡刘文建等22人涉黑案件以及996人的涉恶案件被集中起诉。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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