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头条

喜报!喜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孙翼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 2020-01-09

履行检察职能  强化责任担当

切实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孙翼同志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立足检察职责,强化责任担当,以创建省市级青少年维权岗为载体,全面落实教育、挽救、感化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针对区内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发案形势,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新路,积极预防和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方位、多角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未检工作在上级考核中连年位居前列,受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主抓未检工作以来,始终将未检工作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了建立一体化模式,推动未检三化建设调研文章,提出了开展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在院内设立专门办公室,下设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预防帮教、未成年人分案及档案封存四个小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刑事部门选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且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官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促进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直接抓、刑检部门牵头、各部门协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健全工作制度。相继制定出台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暂行规定》、《未成年人刑事和解案件实施意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实施细则》、《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法》等制度,明确细化未成年人刑检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流程、程序和保障措施,确保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实行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四查清、三必访、二告知、一落实“4321”工作制度,夯实工作责任。重视阵地建设。相继建成了青少年模拟法庭、帮教谈话室、心理疏导室等工作场所,为未检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加大打击惩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坚持零容忍态度,发挥法律震慑作用,从严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近三年来,刑检部门共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78人。如相继批捕“11.25”雷某报复社会持斧砍伤区内某小学附近托管中心七名小学生和两名路人案件、起诉韩某故意伤害致死亲生女童案等一批社会危害大、影响恶劣、广受关注的案件。2018年,孙翼同志作为公诉人亲自办理了刘某强奸幼女案,面对案件客观性证据先天不足、被告人全面翻供的不利局面,认真细致审查全案证据,积极引导公安补充固定证据,及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审查程序,为有力指控和揭露犯罪打牢基础,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7年,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宽严相济,严把审查逮捕起诉关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原则,依法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积极督促公安机关进行社会调查,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与社会帮教条件等,综合衡量其社会危险性,确定是否有逮捕必要。三年来,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8人。对依法非捕不可的案件,捕后适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存在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情形,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在不影响正常诉讼的前提下,从教育、挽救、感化出发,对其采取特殊保护,实行分案起诉制度。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审查起诉、决定不起诉或提起公诉等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尽可能缩短办案期限,减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间,弱化诉讼给未成年人身心带来的负面影响。实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未成年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邻里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共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5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截至目前无一人再犯罪。同时,对45名未成年犯罪人档案实施专人管理,严格封存,促使未成年犯无痕顺利回归社会。

以人为本,加强法律援助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我院及时书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三年来,共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35人次。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律援助。积极主动了解未成年人受害情况和生活困难情况,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救助积极协助落实。对于急需进行其他综合救助的,及时联系民政、教育、卫生、妇联等相关部门和组织,推动落实身体康复、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经济帮扶等措施,尽力帮助其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延伸工作触角,开展关爱帮教

实行案中教育工作机制。讯问环节采用关心、热心、耐心、细心讯问方式,营造宽松氛围,拉近与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之间距离,消除对立情绪。庭审中采取以案讲法、法情兼顾的方法,力促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有明确认识,真诚认罪悔罪。坚持案后回访帮教。对办结的每一起不捕、不诉和判处缓刑案件跟踪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巩固帮教成果。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活动。先后联合市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未成年人社会救助站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活动3次。今年,牵头成立未成人保护家园,聘请包括公安干警、狱警、律师、未成年保护社会力量在内的保护团队,通过法律服务、心理疏导、物质关怀等形式,切实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加强法治宣传,深化源头预防工作

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与区教育局联合制定了《法治巡讲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推动巡讲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先后深入汉四中、汉八中、宗营中学、省高级机械技工学校等8所学校开展法治巡讲,通过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作专题宣传展板、授课辅导讲座、散发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提升巡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定期开展公诉庭审进校园活动,选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典型案例,开展庭审观摩,增强法治观念。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创新运用两微一端、微电影、微视频等未成年人感兴趣的新媒体、新方式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宣传的质量和效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

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净化成长环境

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引诱、胁迫、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危害校园安全等犯罪。依法妥善办理校园欺凌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加强对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的监督。结合平安汉台创建,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重点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易发高发的网吧、游戏厅、KTV等场所整治,依法对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发检察建议,督促其限期整改,切实净化社会环境。2017年以来,相继开展了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机关,报告未检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共商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大计,促进社会各方力量有效联动,营造全社会关护青少年成长的深厚氛围。今年,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书,联合区教体局会签《关于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开展校区内外治安治理、扫黑除恶线索等摸排工作,建立预防性侵的四项机制,全面排查、重点打击侵害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违法犯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