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在秦岭脚下首次提出“国之大者”,对陕西提出了“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的殷切嘱托。“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时光悄然流转,五载春秋已过,汉台区人民检察院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以法治为笔,以担当为墨,绘就守护秦岭的美丽新画卷。轻轻点击下方图片,看那从朦胧到明晰的影像,每一张都承载着检察人的坚守与付出,每一帧都诉说着秦岭生态的蜕变与新生。让我们一同走进这五年时光,感受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动人篇章。
2020年
制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8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讼诉案件2件。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非法收购象牙制品的林某提起刑事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赔礼道歉、修复生态损失的民事侵权责任。构建“打击、监督、预防、修复”四位一体保护格局。
2021年
制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检察建议69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讼诉案件1件。全方位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对发现的某水库坝址以下的河道泥沙淤堆导致水质不达标的情况依法制发检察建议2件,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2022年
制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检察建议80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讼诉案件5件。办理位于某尾矿治理案时,发现矿区排洪沟淤堵、山体大面积垮塌、植被干枯、水土流失,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座谈磋商等方式确定由行政机关编制《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区政府代为治理,治理费用从采矿公司退出补偿资金中扣除的治理方案。经跟进督促落实,矿区治理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2023年
制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检察建议5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讼诉案件3件。针对秦岭、汉江重点流域固体垃圾污染问题,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清理违法堆放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共计20余吨。办理外来物种入侵秦岭案件,共清除外来入侵植物齿裂大戟60余亩,对铲除的近8吨的齿裂大戟进行了粉碎深埋。推动区委、区政府出台《汉台区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维护了秦岭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持续性。
2024年
制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检察建议8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讼诉案件3件。依托生态环境检察办案团队,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在持续做好常态化监督的同时,以六个“不起诉+”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一体化实质性融合,实现生态环境检察监督效能最大化。
2025年
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守好秦岭美好生态环境,以检察职能还秦岭以宁静、和谐、美丽,做好秦岭保护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