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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特辑】寻访红色记忆 巾帼亦有须眉志

发布时间: 2023-03-18
     38日,晴,在这充满意义的日子,汉台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女性干警前往汉台区河东店镇天台村马换沟(又名蚂蝗沟)开展寻、保、传活动。

重走红军路,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开展徒步活动,他们迈着坚定的步子,沿着红军走过的山路蜿蜒蹒跚,体验当年红军行军的艰辛,跟随着党旗,他们争先恐后,高唱着红歌,一路向上,整个过程中没有一个人说累,没有一个人掉队,更没有一个人退出……

重温红色心,在第四检察部主任张宏敏的介绍下,干警们仔细聆听了刘光义烈士的生平事迹,了解了刘光义烈士当年骁勇善战的事迹,逐步还原了烈士的光辉形象。全体干警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党的初心使命,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理想信念,干警们一字一句的誓词回荡在空中,每个人的眼里都盛满了星光。

刘光义简介

刘光义(1894——1934年),外号刘胡子,出生于汉台区汉王镇牛尾村刘家窝自然村,贫农家庭。刘光义生性聪明,多才多艺,因其二弟刘振发被恶霸王尚志杀害,与敌人结成无法调解的深仇大恨。后接受了革命理论教育,很快成为信仰坚定的共产党员和游击队骨干。他机智勇敢,成为游击队侦查队长,在与敌作战中,神出鬼没,取得很多以少胜多的胜利。19322月,中共南郑、城固、褒城边区委员会成立,刘光义参加武乡游击队,同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8月,红二十九军第三游击大队成立,刘光义任侦查大队长。9月,第三游击大队改称为中国工农红军独立第三团,国民党即调三个团、一个特务营、地方民团围剿根据地。因敌众我寡,红三团化整为零,隐蔽活动,刘光义在天台一带坚持武装斗争。19346月,刘光义被敌人杀害,年仅40岁。1958418日,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活动结束后,大家回想着爬山的过程,体味着红军抗战时期的艰辛,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仰。巾帼亦有须眉志,此次重走红军路不仅彰显了汉台检察女同胞们英姿飒爽的一面,对他们来说也是一次心灵的洗礼,终点即是起点,回到岗位后将铆足干事创业的力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肩负起一个检察人的伟大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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