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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电梯侵占疏散通道 行政检察促成自行拆除

发布时间: 2020-01-31

日前,汉中友谊商场经营者来到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将一面绣有维护正义,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第四检察部办案检察官手中,由衷地表达诚挚的谢意。这是该院行政检察工作近阶段再次受到当事人的赞扬。

20151月,陕西大红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罗兹百货分公司出于经营需要,未经城建规划、消防部门审批,擅自在原有安全疏散通道处修建了方便顾客购买服装的钢架结构楼梯及电动扶梯,这一举措看似方便顾客,实则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随后接连向大红门投资集团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该百货公司置之不理,违规电梯正常运行,此违法行为占用了消防公共通道,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会对商场顾客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产生严重威胁。

作为受大红门集团违规建筑影响的汉中友谊商场大楼经营者多次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该消防安全隐患,但是一直未得到解决,形成久拖不决的行政争议。直到20194月初,汉中友谊商场大楼经营者向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反映了此事,引起该部检察官高度重视。该部经过分析认为此矛盾如不得到化解就可能发展为行政诉讼,遂立即安排检察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并向汉中市城市管理局提出行政履职检察建议,督促城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了商场内部如出现火情,员工、群众、顾客能快速通过违建拆除后空出来的消防应急疏散通道进行安全撤离,从而避免的特大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切实保障了人民的生命安全。

检察官建议,消防通道一般是指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消防人员实施灭火救援和疏散被困人员的通道,包括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它的的设置主要是为了保障人们在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得到及时疏散和救援,确保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是消防通行的基本保障,能够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赢得宝贵时间。200012月发生在洛阳东都商厦的特大恶性火灾事故,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75万,究其原因就是该商厦对消防部门整改消防通道的指令置若罔闻,直接导致火灾发生时的“生命通道”均被堵死。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因此决不能占用、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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