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西部法治报》刊发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文章《汉台三部门携手共护古树名木》。全文如下:
汉台三部门携手共护古树名木
本报讯(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唐松)3月27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区林业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共同举行《关于加强古树名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协作意见》会签仪式,旨在凝聚共识,为区域内古树名木、文物和文化遗产提供有力执法司法保护。
汉台区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分管领导偶明红表示,古树名木是“活的文物”、文物和文化遗产是“凝固的历史”,承载着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生态价值。希望通过会签此次协作机制,搭建起检察机关与林业、文旅部门之间沟通协作的桥梁,整合各自优势,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形成保护合力,提高工作质效。
《意见》围绕检察机关、林业、文旅部门重点协作领域及建立健全执法司法协作机制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三方应聚焦古树名木、历史遗迹、历史建筑、城乡历史文化、红色文化遗址、名人故居、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开展协作保护,建立线索移送、行刑衔接、协作调查、追索返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检察建议落实保障、日常联络、数据共享、信息发布、学习交流等十项协作机制。
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汉台区在古树名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执法司法协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通过检察机关、林业、文旅部门的紧密协作,将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体系,为区域内古树名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汉台区检察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持续深化协作,积极探索创新保护模式,共同守护好区域绿水青山和历史文脉,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