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西部法治报》刊发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文章《检察温情化开三年“坚冰”》。全文如下:
“冰冷的‘合法’不是终点,只有案结事了,解开人心里的疙瘩,让被意外撕裂的人生得到缝合,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谈及6月10日办结的一起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舒春娥摸着案卷,深有感触地说。
事故结怨 三年难解的“心疙瘩”
2022年夏天,68岁的老李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三轮车忙着农活运输。单亲妈妈杨大姐靠打零工独自抚养13岁的女儿。两个为生活奔波的人,在十字路口猝不及防地发生了碰撞——老李骑的电动三轮车不慎剐倒杨大姐,造成其创伤性脾破裂、左侧多发肋骨骨折。
交警部门认定,老李与杨大姐负同等责任。但老李认为,自己在正常行驶中并无违规行为,属于无过错方,而对方未按交规行驶,从交通支干道横穿主干道,且违规载人、超速冲向主道,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故认为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不公、有偏袒倾向。杨大姐则因事故丢了工作、没了收入,医药费、孩子学费、抚养费等重担压得她喘不过气,只能诉至法院,要求老李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经审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由被告老李向杨大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83855.35元。判决生效后,老李拒绝赔偿,执行陷入僵局。
检察发力 法理情融合解纠纷
3年后的又一个夏天,老李步履蹒跚地走进汉台区人民检察院,边递交申请材料边说:“这几年我跑了很多地方说我的案子,都没能解决问题,希望检察院能还我公道。我不是赖账,可这责任划分不公平……”
过去3年,双方互不相让,矛盾不断升级。此次,老李申请检察机关对法院判决进行监督并提请抗诉。收到监督申请书后,汉台区检察院依据管辖立案规定,将该案线索依法上报至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立即牵头成立专案组,从汉台区检察院抽调专业骨干加入,一体履职,联合开展审查、调查取证、会商研判等工作。
一方面,检察官实地走访事故现场,与交警部门座谈,仔细查看事故监控录像,核查交警的执法记录仪等证据材料,不放过每一处细节;另一方面,两级检察院通过联合询问当事人与相关证人,审查卷宗、研判调证,查明了全部案件事实。最终,检察机关确认交警的事故责任划分认定与法院判决均无不当。
“法律监督,不是冰冷地挑刺,而是为了给公平正名。”检察官舒春娥说。
为进一步推动检察和解、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两级检察院将老李与杨大姐请到检察院党员活动室,继续组织调解。“事故发生后,我脾脏被摘除,住院花了很多钱。现在法院判了,赔偿却拿不到,往后的日子怎么过啊?”杨大姐红着眼圈,诉说着事故后独自拉扯孩子的艰辛。老李沉默不语,闷头抽着旱烟,现场气氛十分凝重。面对这一情况,检察官没有急于宣讲法条,而是耐心倾听双方遭遇,采取情、理、法融合的方式劝解两人。“李大爷,您看杨大姐这些医药费单据,她现在确实不易……”“杨姐,李大爷没有退休金和其他收入,要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确实困难,何况他都快70岁了……”
检察官在两家人之间反复沟通,并多次走访了解双方家庭困境,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最终,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得以形成。考虑到老李年迈且无收入来源,杨大姐同意适度降低赔偿金额,老李也表示同意向杨大姐一次性赔偿8.8万元,双方在检察机关的组织下签订了和解协议。
今年6月10日,案款一次性履行完毕。当老李和杨大姐的手在检察官见证下,从迟疑到最终紧紧相握时,那冰封已久的心结,终于被情理法交融的暖流悄然融化。
暖意延续 锦旗背后的民生温度
矛盾已经化解,救助接力仍在继续。考虑到杨大姐的现实生活状况,检察机关在其提出申请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法为其发放3万元生活救助金,助其渡过难关。同时,检察机关联系妇联,走访杨大姐原单位,帮助其协调了一份无需从事重体力劳动的仓库管理工作。如今,她每月有了固定收入,后顾之忧得以解除。
几天后,老李和杨大姐分别来到汉中市检察院、汉台区检察院。
这一次,两人脸上没了愁云。在汉台区检察院,两人各自捧着一面鲜红的锦旗,赠送时,老李有些不好意思地搓着手说:“检察官同志,以前是我钻了牛角尖,谢谢你们耐心疏导。”
“没想到检察官这么贴心,不仅帮我要回赔偿款,还帮我找了工作,太感谢你们了!”杨大姐哽咽着说。
检察官接过两面锦旗,上面“春风化雨 解结息讼”“公正执法扬正气 恪尽职守解民忧”的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