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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撑起未成年人“安全伞”

发布时间: 2025-06-13
  为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深走实,提升基层儿童关爱服务队伍的工作能力,6月10日,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撑起未成年人‘安全伞’”为题,受邀为全区儿童主任、督导员开展专题培训,着力打通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公里”。
 
 
  
  明背景:织密法治防护网,回应时代之需
  检察官以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切入点,揭示强制报告制度的出台背景。“强制报告制度的本质,是用法律刚性破解‘发现难、干预晚’的保护困境。”授课中,检察官结合近年来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数据指出,部分案件因线索发现滞后导致证据灭失、救助不及时,制度以“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为核心,将保护端口从事后救济前移至事前预防,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建立“法定报告+强制追责”机制,为未成年人筑牢“制度防护网”。
  定主体:厘清责任边界,激活报告末梢
  “谁有报告义务?哪些情况必须报告?”针对儿童工作者关注的焦点,检察官重点梳理了制度规定的两类报告主体,包括学校教师、医护人员、社会工作者、儿童主任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从业者,并结合案例详解“遭受暴力伤害”“疑似被拐卖”“长期被虐待”等九类应当报告的情形。“发现线索后,24小时内必须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报告。”检察官特别强调,制度明确“依法报告受保护,瞒报漏报必追责”。在此前一案例中,学校负责人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相关责任人被依法问责,以此警示报告主体杜绝“观望心态”。
  强保障:构建闭环机制,消除后顾之忧
  为确保制度“真落地、敢落地”,消除报告主体的后顾之忧,检察官详细解读了制度配套的保障机制。
  隐私保护
  对报告人信息严格保密,避免未成年人及报告人遭受二次伤害。
  监督追责
  对未履行报告义务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强制报告制度是守护童年的“安全阀”,儿童主任与督导员是哨兵前线,每一次及时报告都可能挽救一个孩子的人生。未来,汉台检察将始终以“如我在诉”的使命感深耕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与全体儿童工作者共同当好未成年人成长的“观察员”与“守护者”,以制度为盾,以行动为光,让每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羽翼下,向阳而生、逐光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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