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制度,促进检察工作与工会工作有效衔接,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近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区检察院)同汉中市汉台区总工会(以下简称区总工会)协商制定《关于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办法》指出,区检察院与区总工会应当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形成合力,加强沟通协调,共同促进和建立相关案件工作衔接、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和联合办案机制。《办法》强调,区检察院与区总工会应立足各自职能,应当确定专门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信息交流与对接事项,做好跟进监督,运用共同受理诉求、审查案件、组织协调等联合办案机制,促使案件纠纷实质性化解、当事人息诉罢访。区检察院应当对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并将审查处理结果于案件办结后五日内反馈移送机关。
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制度,促进检察工作与工会工作有效衔接,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近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区检察院)同汉中市汉台区总工会(以下简称区总工会)协商制定《关于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办法》指出,区检察院与区总工会应当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形成合力,加强沟通协调,共同促进和建立相关案件工作衔接、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和联合办案机制。《办法》强调,区检察院与区总工会应立足各自职能,应当确定专门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信息交流与对接事项,做好跟进监督,运用共同受理诉求、审查案件、组织协调等联合办案机制,促使案件纠纷实质性化解、当事人息诉罢访。区检察院应当对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并将审查处理结果于案件办结后五日内反馈移送机关。下一步,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将以《办法》为指引,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和社会治理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大众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和信任,确保办案“三个效果”的协调和平衡,共同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法律保护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