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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重操旧业”再获刑,违法入狱后悔迟

发布时间: 2024-10-28
  2023年4月期间,多名被害人报警称自己的汽车车玻璃被砸,车内财物丢失。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发现了嫌疑人踪迹。通过摸排走访和蹲点守候,在一旅店内将犯罪嫌疑人夏某抓获。审讯时,夏某说:“我身上没有钱,又不想下苦力,一旦经济困难想用钱,就控制不住自己,动起了盗窃的念头”。据了解,夏某今年40岁,小学文化,以四处打零工为生,育有一女,父母与妻子在家务农。夏某曾多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再次盗窃作案。2023年4月1日,夏某徒步走到某夜市附近发现路边停放着一排汽车,便先后使用器械将8辆汽车的车玻璃砸碎翻进车内,盗窃财物。其盗窃财物有现金、香烟、背包等,为实施盗窃造成的财物损毁3000余元。审查起诉期间,承办该案件的检察官通过审阅案卷,了解到了夏某的家庭背景、犯罪原因,于是在告知夏某量刑建议的同时,和夏某进行了深入沟通,劝导夏某财富的获得需要脚踏实地,靠自己的勤劳奋斗去创造,没有不劳而获的成功,妄想偷盗走捷径,等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夏某也向检察官敞开心扉:“我错了,我不该偷别人的东西,以后再也不干违法犯罪的事了,我一定改过自新,靠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收入,不再触犯法律底线,打消掉盗窃的念头”。夏某以破坏手段砸毁8辆车,涉及不同作案地点5处,检察机关最终认定为多次盗窃,对夏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法槌落下的瞬间,任何话语都苍白无力,违法犯罪念头不可有,切勿因一时贪念以身试法。本案中,夏某有多次盗窃前科,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再次触犯法律,屡次盗窃更会从重处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应抛弃妄图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升,私家车骤然增加,汽车成了车主放置随身物品的“移动保险箱”,但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尤其是治安管理薄弱,无监控的地方。车内盗窃财物作案时间短、风险小,犯罪分子直接砸车窗玻璃,作案易于得逞,且盗窃的财物多为香烟、现金等易于销赃。广大市民应提高防范意识,保管好自身财物,不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尽可能不将车停放在无人看管,没有监控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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