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提升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质效,推进全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规范有序。汉台区人民检察院于4月22日至29日对汉台区社区矫正管理局、15个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督导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以《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根本依据,制定了科学严谨的专项检察工作实施方案,对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进行监督检察,重点对社区矫正社会评估工作开展了专项检察。检查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核查档案卷宗、调查谈话、查看信息化平台、座谈反馈等方式进行。检察干警对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卷宗进行了逐一检查核对,对发现的问题记录在册并现场予以反馈,明确时限整改;对信息化平台中矫正对象定位情况进行了详细查看;听取了各司法所有关情况介绍,重点了解矫正对象是否不假外出、惩戒处分、未按规定进行矫正的情况。分析探讨了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工作人员的思想顾虑。
此次专项检察共计对16个单位、300余名矫正对象矫正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全面检查,重点对近两年社会评估不通过并不予接收的50余名矫正对象进行了全面详细检查,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逐一了解情况,核实不通过的原因,依法对社区矫正机构无故不同意接收、调查理由与结论不相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扎实有效的开展了专项检察。通过此次现场检查,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进一步掌握了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整体情况,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执法意识,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与司法行政部门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实现刑罚执行和检察监督有机统一,推动全区社区矫正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下一步,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探索法律监督新方式,努力把社区矫正各项监督工作抓实抓细,为平安汉台建设注入检察力量,全力护航全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