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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确保扫黑除恶精准发力

发布时间: 2019-04-23

浅谈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确保扫黑除恶精准发力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8日

  黑恶势力是生长在正常社会的毒瘤,如果任由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将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我们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回顾历史,我国对于黑恶势力一向都是零容忍的态度,1983年、1996年、2004年、2010年先后部署过多次“严打”行动,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严打”发挥过独特而重要的作用。2018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扫黑除恶,扫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保护的是人民利益,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之基,实现的是国家长治久安,更彰显了党和政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迈向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决心和信心,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了深水区、攻坚期,笔者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浅谈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确保扫黑除恶精准发力的个人体会,不妥之处,敬请批评之处。 

  强化政治思维定住“向”。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对标、政治上看齐,行动上自觉统一到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时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重大案件向县委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工作与县委的要求合拍同向,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精准施策发力,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强化法治思维把握“度”。始终保持打击的高压震慑态势,坚持从重、从快、从严的方针不动摇,推行“捕诉一体”,坚持“三个一律”,提高扫黑除恶办案专业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法制保障,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严把法律政策界限,防止“降格处理”和“人为拔高”,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在批捕、起诉等工作中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公正等法律原则,加强对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全过程的监督,提前介入重大案件指导侦查取证,把严的要求落实到行动中,贯穿于工作中,既要关注舆论的呼声,关注热点,又要有定力坚守职责,守住法治底线,在办案全过程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保障辩护律师依法执业,重视和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的涉案人员等依法从宽,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实现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无罪判有罪等问题的监督,依法监督刑罚执行机关是否严格掌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保证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 

  强化辩证思维抓住“根”。综合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分析黑恶势力犯罪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从末端处置中发现前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检察建议,坚决掐住黑恶势力的“七寸”,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社会”,促进和完善社会治理,努力成为党委政府推进社会治理的得力助手,在标本兼治中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强化底线思维绷紧“弦”。打黑不易,毁“伞”更难。要把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按照“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会同县纪委监委完善信息沟通、线索快速移送、核查反馈等机制,严格审查涉黑涉恶案件涉及保护伞情况,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执纪,刀刃向内,坚决清理那些被黑恶势力“围猎”与“腐蚀”,同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以及听之任之不作为的害群之马,及时研究打击新型黑恶势力的有效途径,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新温床。 

  强化民本思维守住“魂”。黑恶不除,民心难安。人民群众是预防和解决黑恶问题的依靠力量,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群众来信等有效举报方式,把举报奖励政策用足、用活、用好,落实保护举报人制度,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提供线索。强化舆论引导,持续宣传刑事政策,及时宣传典型案件,深入宣传打击重点,大力宣传打击成效,加强全民普法宣传和道德教育,厚植专项斗争的群众基础,做到真扫、实打、彻治黑恶势力犯罪,为最终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交上一份合格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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