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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对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

发布时间: 2019-12-19

 1216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组织召开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就刘某与某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拆迁行为违法申请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 

  该案经法院一审、二审、重审、再次二审及再审,行政相对人刘某仍不服生效裁判,申请检察机关监督,争议焦点主要是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以刘某作为被拆迁人与拆迁行政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不具备起诉拆迁行政行为的原告主体资格为由驳回起诉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检察机关是否应当提出抗诉等问题,政策性、法律性较强,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听证会邀请我省行政法学领域的3名知名专家担任听证员,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莅临指导。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检务督察部工作人员到会监督指导。 

  本次听证包括案情介绍、质证辩论、听证员提问、总结讲评等环节。办案检察官介绍基本案情和议题,双方当事人就听证中出示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进行质证并发表意见,听证员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提问,并发表了听证意见。通过听证进一步查明行政争议的来龙去脉和相关案件事实,明确了争议焦点,让当事人双方充分地参与到案件办理过程中来,了解案件认定的事实和依据。听证会还书面征求了到会的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处理的意见。 

  听证结束后,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议题把握准确、组织周密细致、听证公开透明,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将案件事实公开,客观理性倾听各方人士的意见,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促和解,有利于推动矛盾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这次公开听证,是我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张军检察长关于“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探索行政案件听证制度”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入推进最高检组织开展的“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和贯彻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为检察机关借助“专家外脑”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了实践样本,对于提升检察机关精准监督能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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