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检察动态 > 新闻中心

强督办,抓落实:佛坪县检察院建立督办制度!

发布时间: 2019-04-10

为牢牢把握高检院提出的2019年检察工作“落实、稳进、提升”总基调,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及院党组决策部署以工作落实推进检察工作稳步提升,近日,佛坪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佛坪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检查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督办制度》)。

为了提升督查督办工作针对性,《督办制度》进一步明确督办重点,明确督办责任主体、督办工作部门及职责、督办程序、完成时限等事项,采取建立台账、跟踪督办等措施,对督查督办事项实行办结销账制度,台账化管理、清单化销账对无特殊原因、逾期仍未办结的工作,向承办部门下发催办通知书,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为了确保督查督办工作取得实效,《督办制度规定了承办部门在收到督办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督办机构反馈。承办部门未安督办要求和时限反馈办理结果的,督办机构采取通过电话或微信群(非涉密内容)等方式,对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催办。

为了强化督办结果运用,《督办制度规定了相关的奖惩机制,承办部门完成督查督办事项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考核、个人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截至目前,共发督办通知15份,已按时办结12件,正在办理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