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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王隆庆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
2020-01-20
陕西省汉中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隆庆(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王隆庆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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