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鸡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坚持司法为民和精准监督理念,依法履行职责,以实际行动彰显新时代民事检察的责任与担当。2025年1月,宝鸡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守正创新
检察品牌创建新担当
如何在法律框架内相对妥善、圆满地解决各方矛盾,是检察机关处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亟待思考的问题。
2018年5月,在孙某等5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申请抗诉系列案中,该部积极探索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的新方法。为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住房难”问题,检察机关在加强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的同时,通过建立“党委、政府——当事人——村组/单位三位一体矛盾化解”“三同步履约和解”等一系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搭建沟通桥梁,成功化解了双方长达8年的矛盾纠纷,为有相同境遇的50余户群众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参考“样本”。
在多年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民事检察部总结形成了具有宝鸡检察特色的“234民事检察和解息诉工作法”,先后引导60余起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或撤回申诉,相关经验分别被最高检、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转发,相关案例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领域小切口改革优秀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普法宣传典型案例”。
踔厉奋发
典型案例培育新业绩
高质效办案的同时,要善于在为民司法中,给老百姓提供更多优质的“检察产品”。
2019年1月,宝鸡某商业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监督案获法院改判,成功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该部积极梳理办案中形成的理论共识和典型做法,及时总结经验编写案例,为商事案件在裁判标准和法律适用上的统一提供积极参考。该案先后被省检察院、最高检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典型案例”“全国检察机关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宝鸡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在典型案例培育方面积极出实招、硬招,11件案例先后获评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勇毅前行
虚假诉讼监督谱写新篇章
虚假诉讼不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还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应当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2020年8月,在办理范某某等人虚假民间借贷纠纷监督案中,结合案涉当事人的作案方式、手段、区域和年限情况,检察机关分析认为该团伙背后可能存在“窝案、串案”,遂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深挖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发现并成功办理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40余件,涉案金额达780余万元。该案先后获评“全省政法系统优秀案例”“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宝鸡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在深入分析虚假诉讼发案特点、成因、规律及相关规定的同时,联合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惩治和打击虚假诉讼协作机制,联合仲裁委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假仲裁协作意见,就虚假诉讼线索移送、侦防协作、程序衔接等形成共识,发现并办理了一批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有力震慑了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