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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宝塔:隐藏在手机里的赌场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2日

  “嗨,哥们,干嘛着呢?” 

  “没事啊,正想着要不要组个局,玩几把?” 

  “现在查的这么严,谁敢啊?” 

  “找个隐蔽点的地方不就行了?” 

  “前几天,听说后沟山峁子上一个破窑洞里的耍家都让逮了,谁还敢再组织了。” 

  “我看不行就手机上耍吧?” 

  “手机上耍?咋个安排了么?输赢的钱咋个结算了么?” 

  “你个笨蛋,手机上不是有APP了么?我给咱定个规矩,起上个扛硬的名字,给你们密码,你们进入“房间”后就开始耍,划水麻将、推倒胡,想耍什么就耍什么,最后赢家给我付点房费就好了。” 

  “太好了,我现在就张罗人去。” 

  今年6月份,侦查机关分批将五个网络开设赌场案件移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五起案件,六名被告人,作案手法基本一致。通过手机闲聊APP创建一个麻将群,群称呼为“快速反应部队”“娱乐群”等不同名称,制定赌博规则,开设网络赌场,多次、组织多人参与赌博,通过抽头渔利的方式获利,玩出麻将新境界:划水走一波,推倒胡走一波,氮气划水再来一波......玩法不同,规则一致,想玩?可以,得发红包。此“红包”,就是组织者从每局赌资中抽取的“房费”,由每局的大赢家支付。“房费”不等,从10元到30元,累计下来,每个组织者抽头渔利都不在少数。 

  根据以往办案经验,检察官们组成办案团队,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中审查这五起网络赌博案件。检察官们从证据入手,将每个赌博网站招揽赌客的方式、麻将的玩法、赌客参与的流程,还有涉案赌资数额、账户等核心数据逐一审查,从取证的合法性到调取证据的保存方式,从充值明细到资金流水,去芜存菁,核对、补充侦查机关提交的证据,确保案不漏人、人不漏罪。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提讯被告人后发现,他们有个共同的疑问:手机上玩游戏的多了去了,怎么自己就犯罪了呢? 

  宝塔区人民检察院今年8月份在延安融媒体中心录制的一期《检察院线:警惕和远离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赌博犯罪》中讲到,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用微信、支付宝等平台发红包、抢红包本是人们相互之间活跃气氛、增进感情的一种方式,却让一些居心不良的人嗅到了商机,被利用作为开设赌场的平台,妄图以没有现实场所、没有现金往来等理由逃避法律制裁。 

  201812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依法严惩网络犯罪指导性案例。其中106号指导案例明确了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揽赌客,并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根据设定的赌博规则,以抢红包方式,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网络赌博活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 

  检察官们通过开展释法说理,一方面向犯罪嫌疑人解释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让其对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有明确的认知;另一方面,通过摆事实讲证据,解释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数额计算方法,让其对自己的刑期计算有清楚的了解,并依法提出了量刑建议和适用程序。 

  五起案件,六名被告人,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均认罪认罚,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宝塔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将案件起诉到宝塔区人民法院后,六名被告主动退赃。宝塔区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对六名被告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释法说理 

  手机里的世界,包罗万象,谁曾想会隐藏着赌场呢?手机游戏很火爆,也很烧钱,这种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网络赌博APP更是备受欢迎,几十元“房费”消费so easy,谁手机里还没个30元、50元呢?一些不法之徒正是抓住了人们的这个心理,你一点,他一点,将赌场从线下搬到了线上,并以此获利,究其本质还是属于开设赌场行为。检察君提醒您,切勿以身试法,切勿被“单纯的娱乐性质”的赌博蒙蔽。 

  (供稿: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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