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许多商家为了促销产品,纷纷打出了“买一送一”的口号,但是这种“买一送一”附送的赠品是什么性质?如果赠品出现瑕疵,赠与人是否要为此承担责任呢?买手机赠手机壳、买奶粉赠小彩碗、买皮鞋赠鞋拔子……这种买一送一的促销形式是商家惯用的手段,消费者也很爱呀~~花了一分钱,赚来了两分收益一样。
案例一
春节期间,兴兴到超市购买了一台饮水机,超市为促销,随赠了一盒礼品,内装巧克力、瓜子、花生、核桃等食品。兴兴回家后发现花生等食品有异味且部分霉变,要求超市退还,或予赔偿。超市则认为礼盒是赠送品,不属赔偿范畴,拒绝退货或赔偿。消费者发现赠送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能否要求退换或赔偿呢?
案例二
航航去年选择金螳螂家装修公司,给房子装修,期间赠送了一个浴室柜,还没住,浴室柜的木板已经断了,有好几处裂缝,航航可以要求赔偿或者换新的吗?
要追究商家责任!消费者总是有天然的自我催眠能力,助长了商家对赠品质量无所顾忌。
提醒:所赠物品与承诺不符也属于欺诈!《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所以,赠品与承诺不符,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换。如果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失,消费者则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某些情况下,消费者在要求退货的同时还可以主张商品价值三倍的赔偿。
(供稿: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