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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花钱托人找工作 赔了夫人又折兵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3日

  对于学历不高又急需找工作的人来说,找一份好工作好比上青天。如何找到一份满意的好工作,成了找工作一族的最大难题。花钱托人找工作,自然成为许多人想走的捷径。可是,这样真的能找到一份满意的好工作吗? 

  案情回顾 

  侯某经常在某银行贷款,后与该银行的保安马某结识。侯某谎称自己有一定的人脉关系,可以帮马某在政府单位安排一份工作,但条件是马某要在所在的银行给侯某贷款10万元。马某见侯某开着好车,感觉侯某“混”得不错,便答应了侯某的要求。凭借熟人关系,马某很快帮侯某在银行贷款10万元,并作为保证人在贷款合同上签了字。之后马某多次给侯某打电话询问安排工作的事,侯某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并让马某耐心等待,工作的事马上可以办好。2014年1月份,侯某以给马某安排工作需要活动经费为由,向马某索要现金2万元。2014年4月份,侯某又以给马某安排工作需要打点领导为由,向马某索要现金5万元。几天后侯某再次以给马某安排工作需要打点领导为由,向马某索要四条软中华香烟和现金2000元。 

  一年的银行贷款很快到期,侯某却突然踪迹全无,此时的马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作为保证人的马某不得不替侯某偿还了10万元银行贷款,工作的事也化为泡影,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后马某到公安机关报案,2019年4月16日公安人员将侯某抓获,侯某供称从马某处骗来的7万多元全部被自己挥霍。 

  法律适用 

  本案中,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帮助被害人找工作为由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又以支付活动经费、打点领导为由骗取被害人财物7万多元,侯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诈骗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情形,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经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以侯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向绥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等待侯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提醒 

  广大找工作的朋友,花钱托人找工作有风险,踏踏实实提高自身能力才是硬道理。同时还要提醒那些妄图以找工作为名骗取他人钱财的不法分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图一时的“来钱快”而葬送了自己的自由和未来。 

  (作者绥德县人民检察院 李毛毛  编辑: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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