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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秦都:在医院盗窃救命钱?难逃法网惩治!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8日

  近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被告人杨某提起公诉。 

  医院本是治病救人的场所,某些人却把它当做发家致富的“取款机”,将手伸向病人及家属的口袋,盗窃他们的救命钱! 

  案情经过 

  被告人杨某某因不务正业,缺乏正常的经济来源,故而预谋在医院实施盗窃。2019年10月中旬至10月底,其多次于凌晨时分徘徊在咸阳市秦都区某医院4楼重症监护室门口,伺机盗窃等候在外疲惫入睡的病人家属财物。 

  医院监控显示杨某某多次趁被害人熟睡时秘密窃取手机,并成功实施了三次盗窃行为。次月7日凌晨,杨某某再次来到咸阳市秦都区某医院准备实施盗窃,医院保安认出其外貌酷似监控中拍到的犯罪嫌疑人故而报警,辖区民警立即出警将其抓获,杨某某对其在该医院多次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咸阳市秦都区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被盗三部手机价值共计三千余元。杨某某每次盗窃得手后都将赃物卖给收二手手机的商贩,所得赃款均已被其挥霍一空。 

  近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被告人杨某某依法提起公诉,对其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提出了确定刑期建议,建议法院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后经开庭审理,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杨某某构成盗窃罪,采纳了本院的量刑建议。 

  检察官角度 

  盗窃罪 作为一种较为常见的侵犯他人财产权的犯罪,在刑事实务中较为多发,而像本案这种在医院特别是重症监护室门口对病人或者病人家属多次实施盗窃的行为,犯罪情节更为恶劣,社会危害性更大,会给被害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更甚者盗窃的是病人的救命钱!疫情当前,更需要大力遏制医院内频发的盗窃案件,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及患者的财产安全。医院本身应积极承担起安保职责,做好监控和巡查工作,市民在医院就诊时也应提高防范意识,不要随意暴露和放置大额现金、皮包、手机等贵重物品,最好是随身携带,特别是对于需要夜间陪护的病人,陪护人员一定要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以免在熟睡时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财物被盗,要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公安和司法机关也将依据法律规定及时严厉打击这种犯罪行为,对在医院内实施盗窃的犯罪行为零容忍,在办案中坚持预防犯罪和惩治犯罪相结合,教育和感化犯罪人,促使其早日走上正道,从而更好的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宁稳定。​​​​ 

  (供稿: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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