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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雁塔:冒充他人子女实施诈骗被批捕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2日

  20199月,在云剑打击整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西安市反诈中心研判发现,有一起冒充熟人电话实施诈骗的案件落地在雁塔区某小区。公安雁塔分局民警立即行动,将正在准备实施诈骗行为的犯罪嫌疑人罗某当场抓获。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爸,我昨天喝醉酒跟一个女的发生关系了,现在在派出所,警官说可以协商解决,对方同意给一万块钱私了,你能不能给我打点钱? 

  听着电话里儿子的声音,慌张的夏先生丝毫没有怀疑,立马给儿子打了一万二。十分钟后,夏先生又给儿子打电话,却被告知根本没有这件事,恍然大悟的夏先生再到银行一查,钱已经被转走了。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夏先生赶紧报了警。 

  警方调查发现,罗某,四川自贡人。20199月初开始,罗某用固定地区开头号码加数字的方式进行盲打,通过使用方言降低受害人的警惕心,先后多次实施诈骗。目前,罗某已被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罗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涉嫌诈骗罪。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温馨提示 

  家长如果遇到任何涉及到资金要求转账汇款的信息,一定要及时和孩子本人取得联系,证实情况是否真实后再进行汇款转账,以免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 

  (作者: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 戴琼英 赵季萍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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