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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雁塔:男子谎称“有关系”申请公租房 涉嫌诈骗被批捕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4日

  吹嘘说自己认识相关领导,可以通过走关系办理到公租房,接连骗取他人财物供自己挥霍,终于让自己身陷囹圄…… 

  交三万就能申请到公租房 

  不久前,王女士看到张某的朋友圈显示他能办理许多小区的公租房。便跟张某联系咨询。张某通过电话告知王女士认识房管局王哥并以办理公租房为由,告知王女士办理公租房费用需3万元人民币,信以为真的王女士当即给张某转账3万元人民币。不久后,张某又以房管局王哥亲戚生病急需借用”2万元为由,向王女士索要2万元人民币,尔后,王女士再次给张某转账2万元人民币。 

  馅饼陷阱!! 

  后来,王女士多次联系张某询问公租房情况及索要2万元人民币,张某先是以种种理由推脱,后失联。王女士随即报案。经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先后以办理公租房为借口骗取王女士等四人财物。目前,张某已被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温馨提示 

  公租房是政府对一些没有住房且经济能力有限人群的一项优惠政策,从申请到分配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查程序严格,若申请公租房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渠道了解咨询,不要轻信别人的传言和各种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作者: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 李鲲鹏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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